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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數(shù)額超過250萬元,終獲緩刑
的方式向A公司、C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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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冊商標罪,重罪變輕罪
權(quán)利方授權(quán)的情況下,將生產(chǎn)的假冒前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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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審查起訴階段變更為幫信罪
出售給他人,從中非法獲利2500元。甲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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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當事人涉嫌強奸罪等數(shù)罪,在判決書強奸罪未予認定
幣400元于乙,乙使用手機收款,甲使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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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共同犯罪中擔任講師,終獲緩刑
。與在直播間假扮客戶的詐騙集團業(yè)務(wù)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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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當事人涉嫌詐騙罪,公安機關(guān)變更為幫信罪,后終止偵查
支付制作網(wǎng)站的定金。2021年2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