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佳婚姻家庭法專業律師”婚姻家庭優秀律師、勞動爭議律師、合同糾紛律師、人身損害律師、刑事辯護律師。李詩懷律師北京律師、北京朝陽律師、國貿律師、萬達廣場律師、大北窯律師、勁松律師、雙井律師、大望路律師、四惠律師、東三環律師、東四環律師。
擅長:
一個人能否同時與兩家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傳統觀念認為,一個人只能和一個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已經有勞動關系了,新單位再用就是勞務關系,其實這是錯誤的。人社部勞動關系司最近明確答復:《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未對勞動者同時與兩家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作出禁止性規定。只要是不影響完成前一家單位的工作任務,且前后兩家單位均同意,勞動者是可以同時與兩家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既然勞動者可以與兩家單位都建立勞動關系,當然也就都是適用勞動法的。有鑒于此,對于后一家單位而言,不要想當然地認為,該勞動者已經與前一家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了,所以與自己單位就不可能再是勞動關系,而只能是勞務關系,因而也就忽視了與該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這樣的話,勢必會有被該勞動者追索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的風險。另外,后一家單位同樣會面臨社保、工傷、年休假等等勞動關系方面的問題。另外,《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在離婚、或者同居關系解除時,彩禮該不該退、該退多少?近些年來,在一些地方,彩禮逐漸背離了其作為婚嫁領域傳統習俗這一初始的性質,開始有了買賣婚姻、或者借婚姻索取財物的嫌疑,彩禮金額不斷攀升,使給付方家庭因彩禮背上了沉重的經濟負擔,也給婚姻穩定埋下隱患,甚至出現因彩禮返還問題引發的惡性刑事案件。對于返還彩禮條件,最高法院目前的司法解釋規定了可以返還彩禮的三種情形,包括:1、未辦理結婚登記;2、已辦理結婚登記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彩禮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這個司法解釋的表述顯然過于絕對化,僅僅從這三種情況的表述本身來理解什么情況下彩禮該返還,顯然是錯誤的。比如,未領證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可是,有的雖然沒領證,但舉辦了婚禮,并同居生活多年,還生了幾個孩子,是不是也該返還彩禮?再比如,領證了但沒共同生活的,應該返還彩禮,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為:領證了、也共同生活了,就不用返還彩禮了?這里就有一個問題:共同生活多長時間,算是共同生活了?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與是否該返還彩禮,以及該返還多少比例的彩禮是不是應該有關系?事實上,法院在判決彩禮糾紛案件時,的確是沒有機械地適用這個司法解釋的規定,而是充分考慮是否辦理結婚登記、是否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生活時間長短、是否生育子女等多重因素,最終決定是否該返還彩禮、以及返還的比例。比如,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國婦聯聯合發布了涉彩禮糾紛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二,男女雙方雖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但已經按照當地習俗舉行婚禮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三年多時間,且已經生育一個孩子。法院充分考慮了雙方共同生活多年、以及孕育子女的事實,判決無須返還彩禮。
被家暴后,自己拍過受傷的照片、打過報警電話,但對方就是不承認家暴行為,這種情況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規定,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證明標準是“存在較大可能性”。雖然受傷的照片和報警記錄并不能充分證明遭受了家庭暴力,但從日常生活經驗和常理分析,家暴的事實存在較大的可能性,已達到司法解釋所規定的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證明標準。
屬于事實婚姻,婚姻關系有效. 可委托律師為你提供法律幫助,積極應訴. 是否同意離婚,由你自己決定.
單位做法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