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譽律師事務所,綜合性律所。
擅長:婚姻家庭,勞動糾紛,繼承,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刑事案件,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公司企業
【案情】??被告人劉某于2015年5月至2020年9月先后任某小區物管公司保安主管、客戶部客戶助理。因居民小區車庫大量“僵尸車”占用停車位,物管公司決定清理。2020年6月,劉某在未按程序核實車輛權屬的情況下,將其中兩輛共計價值64680元的小汽車視為無主車,聯系二手車商鐘某處理,并收取鐘某2000元好處費。后因擔心并非無主車,便聯系鐘某要求暫不處理,待確定后再行處理。后經業主發現并反映至物管公司,劉某隨即聯系鐘某將車輛運回并歸還車主。??【分歧】??關于劉某行為的認定有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車輛作為大宗財物,停放于小區車庫,依常理不應認定為無主物。劉某未經確權徑自處理車輛,應認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其客觀上實施了轉移他人占有的行為,故劉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第二種意見認為,雖然劉某處置“僵尸車”的行為轉移了車輛所有人的占有,符合盜竊罪的客觀構成要件,但其目的系清理小區內無人管理使用的車輛,且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主觀意圖,不符合盜竊罪的主觀構成要件,故不應認定構成盜竊罪,應認定為無權處分行為。??【評析】??筆者贊同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首先,劉某的行為客觀上侵犯了他人的占有權益。財產犯罪是侵害他人財產的犯罪,所以,行為客觀上是否侵害占有人的財產權益,是認定行為是否成立財產犯罪的關鍵之一。本案中,劉某處置“僵尸車”的行為轉移了車輛所有人的占有,侵犯了車輛所有人的合法權益,符合盜竊罪的客觀構成要件。但顯而易見的是,民法上的無權處分,同樣轉移了他人的占有,客觀上亦侵害了占有人的權益。所以,從總體上說,無權處分與財產犯罪是一種交叉關系。這種交叉關系意味著有的行為既是民法上的無權處分,也是刑法上的財產犯罪。因此,筆者認為,單純的從行為是否侵害占有人的財產法益并不能完全區分無權處分與盜竊罪,更應該考察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財產犯罪的故意與非法占有的目的。??其次,劉某主觀上沒有財產犯罪的故意。犯罪故意的認識因素和意志因素應同時具備,只有二者同時具備才能構成犯罪故意。認識因素與意志因素之間具有內在聯系。如果認識到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并不希望也不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則缺乏意志因素,不屬于故意。反之,行為人的意志因素,即希望或者放任結果的發生,以對行為及后果有認識為前提,如果缺乏認識因素也就很難說得上意志因素是否明知。本案中,因不能確定待處置車輛是否系無主車,劉某未經確權徑自處理車輛時,已認識到處置行為會造成車輛可能的所有人損失,特聯系二手車商鐘某暫不處理相關車輛,待確定系無主車后再行處置,說明其不希望也不放任該危害結果的發生。故劉某的主觀故意缺乏意志因素,不屬于刑法意義上的犯罪故意。??再次,劉某沒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刑法上的非法占有,是指一種對財物的事實上的非法支配關系,但這種事實上的非法支配關系,并不是一種事實的判斷,而是一種規范的判斷,即應該以一般人的觀念為基準進行判斷。本案中,被告人劉某處理“僵尸車”是按照物管公司要求的履職行為,其將“僵尸車”交給二手車商鐘某處理,表面上看是轉移了車輛所有人的合法占有,但因擔心并非無主車,不僅要求鐘某暫不處置,待確定后再行處理,而且其本人亦未處置相關車輛,故劉某并未對車主的車輛建立事實上的非法支配關系。因此,不應認定劉某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無權占有之善意他主占有基本案情:小紅的手機丟失被小黃拾得小黃謊稱己有,出租給不知情的小黑,租期2年(小黃與小黑的租賃合同有效,小黑相對于小黃系有權占有,但基于債權占有的小黑相對于小紅系無權占有)。小紅一年后發現,對小黑行使返還請求權要回手機。但手機因小黑遭受兩個損害。第一個損害,因小黑正常使用一年而有相當程度磨損、折舊:第二個損害,因小黑與女友生氣砸壞了該手機屏幕。爭議焦點:就手機的兩個損害,小紅是否都有權請求小黑賠償裁判要點:1.依據《民法典》第459條規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致使該不動產或者動產受到損害的,惡意占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2.依據《民法典》第460條規定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占有人占有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及其孳息;但是,應當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維護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支出的必要費用。3.依據《民法典》第461條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滅失,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請求賠償的,占有人應當將因毀損、滅失取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返還給權利人;權利人的損害未得到足夠彌補的,惡意占有人還應當賠償損失.4.善意占有,即善意的無權占有,指無權占有人不知道也不應當知道自己沒有占有的權利,相反,無權占有人(根據其掌握的信息)有理由相信自己享有占有的權利。5.惡意占有,即惡意的無權占有,指無權占有人明知無占有的權利,或者雖非明知但仍有所懷疑所形成的占有。小結:就第一個損害,因小黑正常使用一年手機,手機有相當程度磨損、折舊,小紅無權請求小黑賠償,因為小黑相對于小紅雖系無權占有,但系“善意的他主占有”,根據其掌屋的信息,小黑相信自己是手機承租權人而無絲毫懷疑,小黑有理由相信“其按照租賃合約定的用途和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的磨損、折舊,系租賃物所有權人應當容忍的損害,不構成對租賃物所有權的損害?!痹摀p害,系善意他主占有人“未超越假想占有權限”造成的損害,為優待“善意的他主占有人”,根據《民法典》第459條和第461條,就第一個損害,小紅無權請求小黑賠償。就第二個損害,因小黑生氣而損壞手機屏幕,小紅有權請求小黑賠償,因為小黑系“善意的他主占有人”而非“善意的自主占有人”,小黑因此負有特定的注意義務,當小黑肆無忌憚地砸壞手機屏幕時,小黑應當意識到“自己的行為越界了,若因此砸壞手機,不僅構成義務的違反,也構成對手機所有權的侵害?!痹摀p害,系善意他主占有人“超越假想占有權限”造成的損害,“善意的他主占有人”不再受優待,根據《民法典》第459條和第461條,就第二個損害,小紅有權請求小黑賠償。
同桌飲酒者在什么情況下需承擔法律責任在參加宴請中,如果飲酒出事,有4種行為同桌飲酒者需承擔法律責任:1、強迫性勸酒,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等。3、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4、酒后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镜谝磺б话倨呤艞l】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镜谝磺б话侔耸粭l】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并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你好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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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吸案件刑事責任宣判后,j是否可以進行民事訴訟,請溝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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