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宇威畢業(yè)于貴州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刑法學在讀,通過國家司法考試A證,執(zhí)業(yè)經歷7年,2019年度獲評首屆貴州省優(yōu)秀青年律師稱號、安順市第一屆刑事專業(yè)委員會委員,安順市第一屆未成年人保護專業(yè)委員會委員,曾擔任安順市律師協(xié)會副秘書長,專注處理婚姻家事、刑事辯護領域,將婚姻家事與家族財富管理、傳承相結合,從刑事風險防范出發(fā),多維度考慮當事人的正當利益。辦案多年來具有豐富的法律理論知識和司法實踐經驗,辦案專注、邏輯清晰。
擅長:婚姻家庭,合同糾紛,建筑工程,刑事案件
謝宇威畢業(yè)于貴州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刑法學在讀,通過國家司法考試A證,執(zhí)業(yè)經歷7年,2019年度獲評首屆貴州省優(yōu)秀青年律師稱號、安順市第一屆刑事專業(yè)委員會委員,安順市第一屆未成年人保護專業(yè)委員會委員,曾擔任安順市律師協(xié)會副秘書長,專注處理婚姻家事、刑事辯護領域,將婚姻家事與家族財富管理、傳承相結合,從刑事風險防范出發(fā),多維度考慮當事人的正當利益。辦案多年來具有豐富的法律理論知識和司法實踐經驗,辦案專注、邏輯清晰。
對于我國的刑事種類來說,它的相關權益一般是根據一些實際情況或者是犯罪人員的相關態(tài)度來進行處理的,那么對于我國刑事豁免權是什么意思呢?接下來法律快車小編為大家整理關于刑事豁免權什么意思問題的解答,帶著問題我們一起往下看。一、刑事豁免權什么意思豁免權又稱刑事豁免權,它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法律賦予辯護律師所擁有的拒絕就其執(zhí)業(yè)行為所得知的委托人有關事項向司法當局作證,以及不因其正當執(zhí)業(yè)行為而為的言論及行為受到相關法律追訴與制裁的權利。它包括作證豁免權和責任豁免權。二、刑事豁免權的特征1、刑事豁免權是職業(yè)特權刑事豁免權是法律賦予辯護律師的專有權利。刑事訴訟中的其它主體,諸如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等則不享有此項權利?;砻鈾嗍强剞q式訴訟模式的必然訴求,也是實現(xiàn)控辯雙方權利平衡的重要保證。2、刑事豁免權是程序性權利刑事豁免權只發(fā)生在刑事訴訟以及與之相關程序中,辯護律師在執(zhí)業(yè)活動之外的個人行為以及有關言論不受此特權保護。如果律師在執(zhí)業(yè)活動之外所知悉的其它案件的有關事實情況,根據刑訴法第47條“凡是知道案件事實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這一規(guī)定,其不得援引該特權而免于作證。同樣,律師在執(zhí)業(yè)活動之外犯諸如誹謗、偽證、包庇等罪,也不得因該特權而予以責任豁免,應按一般主體犯罪的相關規(guī)定予以追訴。3、刑事豁免權是不可放棄權刑事豁免權是基于當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而產生的,其目的是為了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證實體公正及程序公正,從而實現(xiàn)刑訴法懲罰犯罪,保障人權之根本任務。因而,除非當事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規(guī)定,辯護律師不得主動放棄該權利。同時,該權利放棄如果導致其它當事人的權益受損,那么即使該當事人同意,辯護律師也不得放棄。三、刑事豁免權的內容與限制(1)辯護律師有權就其在其執(zhí)業(yè)活動中所知悉的當事人有關事項及有關交流,拒絕向司法機關作證且不受法律追究。賦予辯護律師作證豁免權是世界各國的慣例,但為了避免權利濫用,各國在不影響律師履行職責的基礎上也對該權利做了必要的限制。例如律師與其當事人之間的交流是為了實施一項犯罪或是欺詐,那么該律師不享有作證豁免權。(2)辯護律師在執(zhí)業(yè)活動中的言論,不受法律追究。在此,“言論”一詞應作大擴大理解,即不僅包括口頭發(fā)言,而且包括諸如辯護詞、辯護意見等書面發(fā)言材料。此外,以作為與不作為方式表達出的言論表示,也應歸入此范疇。但辯護律師發(fā)言若存在詆毀憲法,唆使他人違反憲法和法律,藐視法庭、侮辱、謾罵他人之行為則不在此列。(3)辯護律師在刑事訴訟中,向有關司法機關提供或出示的文件材料失實的,只要不是故意偽造,不受法律追究。若辯護律師故意偽造有關文件材料構成犯罪則不屬豁免權保護范圍,應按偽證罪予以處罰。(4)在刑事訴訟過程,辯護律師的人身權利與人身自由及執(zhí)業(yè)活動受法律保護,任何司法機關不得對其采取拘傳、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關于刑事豁免權什么意思問題的詳細解答,對于我國的刑事案件當中,如果在刑事訴訟過程當中,我們一般是需要向司法機關提供相關材料以及一些相關的要件。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咨詢法律快車網站專業(yè)律師。
刑事訴訟的進行就是有著不同于一般的訴訟的,其相關的訴訟參與人也就是不同于民事訴訟的,這個訴訟參與人是以公訴人以及被告為主的。下面就讓法律快車小編為大家?guī)硇淌略V訟參與人的種類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一、刑事訴訟參與人的種類訴訟參與人一般可分為兩大類:一是當事人;二是其他訴訟參與人。當事人是指與案件的結局有著直接利害關系,對刑事訴訟進程發(fā)揮著較大影響作用的訴訟參與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訴訟參與人要成為當事人必須同時具備兩項條件:(1)實體條件是與案件的最終結局有直接的利害關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可能會受到刑事訴訟活動過程和結局的直接影響。這種影響既可以是有利影響,也可以是不利影響;這種合法權益可以是人的自由、財產、隱私,也可以是人的生命。(2)程序條件是當事人必須在訴訟中擁有較廣泛的訴訟權利,并能對訴訟過程和訴訟結局發(fā)揮比其他訴訟參與人更大的影響。需要注意的是,在公訴案件中,公訴人雖然處于控訴地位,承擔控訴職能,但公訴人不是當事人。公訴人參加刑事訴訟,不僅在于追究犯罪,支持公訴,而且還在于監(jiān)督司法,執(zhí)行法律監(jiān)督職能。一般而言,當事人的訴訟活動對訴訟的啟動、進展和終結起著關鍵的推動作用。當事人享有以下訴訟權利:(1)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2)申請回避權。在具有法定理由時申請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審判人員或者書記員、鑒定人、翻譯人員回避,對于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有權申請復議一次。(3)控告權。對于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審判人員侵犯其訴訟權利或者對其人身進行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4)有權參加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向證人發(fā)問并質證,辨認物證和其他證據,并就證據發(fā)表意見,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和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勘驗或者鑒定,互相辯論等。(5)申訴權。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其他訴訟參與人,是指除公安司法人員以及當事人之外,參與訴訟活動并在訴訟中享有一定的訴訟權利、承擔一定的訴訟義務的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6條的規(guī)定,其他訴訟參與人是指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其他訴訟參與人與訴訟結局并無直接利害關系,其參加刑事訴訟不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實體權利,而是在某一環(huán)節(jié)或者某一方面協(xié)助刑事訴訟的進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訴訟行為并不能啟動訴訟程序或者對訴訟進程產生直接影響。二、刑事訴訟立案管轄立案管轄是指公檢法機關之間受理或偵查刑事案件時在職權范圍上的分工。1、公安機關受理的案件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這里主要是指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檢察院自行偵查的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絕大多數(shù)刑事案件。國家安全機關依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與公安機關相同的職權。2、人民檢察院受理的案件《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3、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刑事訴訟法》第18條規(guī)定,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訴案件就是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案件。具體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三、刑事訴訟辯護人的范圍辯護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人員。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2條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jiān)護人、親友。同時,正在被執(zhí)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三)辯護人的責任及訴訟地位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5條規(guī)定,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而辯護人在刑事訴訟中的法律地位是獨立的訴訟參與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專門維護者。辯護人既不從屬于法院、檢察院,也不從屬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上就是法律快車小編為大家?guī)硇淌略V訟參與人的種類的全部內容。對于刑事訴訟的進行就是需要符合相應的法律規(guī)定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還有更多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法律快車的相關律師,他們會為你做出專業(yè)的解答。
一、不構成重婚罪的情形包括哪些方面下面兩種重婚行為不構成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實踐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響,夫妻間虐待的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婦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與他人結婚,由于這種重婚行為的動機是為了擺脫虐待,社會危害性明顯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論處。2.因遭受災害外逃而與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災害在原籍無法生活而外流謀生的。一方知道對方還健在,有的甚至是雙方一同外流謀生,但迫于生計,而不得不在原夫妻關系存在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結婚。這種重婚行為盡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會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論處。重婚行為往小了說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是對夫妻忠實義務的一種背叛,嚴重影響了夫妻之間的感情生活。而往大了說就是構成刑事犯罪,將會根據具體的情節(jié),依法追究重婚之人的刑事責任。但是實踐中,我們也要注意區(qū)分,畢竟有些重婚行為存在特殊情況,就不能貿然認定構成重婚犯罪。二、重婚罪立案流程重婚罪想要公訴的,需要當事人直接到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去報案,但是最重要的是必須先收集齊證據以及相關材料。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等。提醒您,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法院受理后進行審理,參加開庭后等待下判決,最好下達判決結果。重婚罪屬于“不告不理”,法院不會主動受理。三、重婚罪取證犯罪分子犯重婚罪的,要分兩種情況進行取證:1.有配偶而重婚的,需要的證據有重婚罪與他人的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的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2.重婚者沒有和他人領取結婚證的,要收集能夠證明重婚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證據。所收集的相關證據必須真實且合法有效。
您可以說一下具體情況嗎,因為什么原因離婚,財產和小孩是否有
可以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只要感情破裂,可向法院提起訴訟,收集相關證據
要看具體是什么事情,是借款問題還是,離婚,還是什么糾紛,更具具體情況定管轄
你可以委托律師去了解一下,孩子目前的情況,根據情況可以進行下一步工作
具體是彩禮還是嫁妝,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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