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蘭律師:碩士研究生期間專修刑法學專業,參加過央視的《我是大律師》第一期欄目,辦理刑事案件十余年,熟悉刑事案件的各個程序,有豐富的刑事辯護經驗,從刑事辯護的效果看,很多案件的嫌疑人在37天黃金期內被取保候審釋放;在檢察院起訴之前被不起訴;在法院階段被判處拘役緩刑或者有期徒刑緩刑;通過有效的刑事辯護達到了減輕處罰、從輕處罰的結果。張玉蘭律師辦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涉及的罪名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販賣毒品罪、運輸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窩藏毒品罪、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介紹賣淫罪、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強奸罪、詐騙罪、盜竊罪、搶劫罪、搶奪罪、敲詐勒索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貪污罪、非國家人員受賄罪、受賄罪、挪用資金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危險駕駛罪、集資詐騙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非法經營罪、非法出售發票罪、合同詐騙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意傷害罪、強制猥褻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職務侵占罪、招搖撞騙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開設賭場罪、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