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
-
《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shù)卦伦畹凸べY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2022-01-20
-
是不是遇到騙子了,建議銀行卡、手機號等不要輕易透露給其他人。2022-02-09
-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02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