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訴書

 

原告:程某某,男,漢族,住四川省大竹縣xx鄉(xiāng)xx村x組,身份證號碼:。電話:。

被告:王某某,男,漢族,住四川省大竹縣xx鎮(zhèn)xx村x組,身份證號碼:。電話:。

案由:民間借貸糾紛

 

訴訟請求:

1、判決被告支付原告借款及利息324000元(大寫人民幣:叁拾貳萬肆仟元整)。

2、判決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及理由

2013年1月20日,原告程某某借款給被告王某某1300000元(大寫:人民幣叁拾萬元整),用于被告購買生豬飼養(yǎng),約定利息為月息一分,定于2013年8月底全部歸還。到期之后被告并沒有將原告的錢還上,經(jīng)原告多次催被告支付該借款,被告總是找各種理由至今沒有支付原告的借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以及第二百零七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guān)規(guī)定支付逾期利息”的規(guī)定,被告應當承擔返還借款以及支付利息和逾期利息的責任,被告的行為已構(gòu)成違約,給原告造成了經(jīng)濟損失,為了依法維護原告的合法權(quán)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規(guī)定,原告特向你院提起訴訟,望依法判決。

 

此致

XX縣人民法院  

起訴人:程某某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