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公訴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35條和被告人的委托,四川黎明律師事務所李鷹律師作為被告人的辯護人,嚴格按照xxx中級人民法院出庭通知書的要求依法參加了今天的法庭審理,本辯護律師本著“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依法出庭為本案被告人進行辯護。在此之前,辯護人查閱了涉及該案的全部卷宗資料和證據(jù)材料、先后三次會見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的辯解,清楚了本案案情,現(xiàn)結(jié)合本案證據(jù)、事實及適用法律發(fā)表如下辯護意見,供法庭合議時參考:

在發(fā)表辯護詞之前,首先對受害人家屬表示慰問,以示辯護人的傷感同情之情?;诜少x予的辯護人為被告人作從輕減輕甚至無罪辯護的法定職責,辯護人在發(fā)表辯護詞時,就案件的證據(jù)、事實進行分析,以及對適用法律發(fā)表自己的看法時,難免會刺激到受害人家屬的感情,還望理解和諒解。
 
一、本辯護人認為,被告人的行為不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而是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具體理由如下:
   
本案因為被害人的女兒不吃香蕉,被告就聽到有人吼被告的父親:“你這老東西,為什么不給我女兒吃香蕉?”當被告發(fā)現(xiàn)小孩在說謊時,就教育了她,而被害人對此懷恨在心,案發(fā)當天,被告對ww說:“ww,今天我們把事情說清楚”時,www十分氣憤地說:“你敢打我女兒,你敢跟我作對,我弄死你!”此時的被告根據(jù)www以往的性格,擔心其對自己下毒手,因此主觀上有一個防備心理,但這個防備心理并不能成為后來導致ww死亡的主觀故意心態(tài)。此事實可以從www追打被告時,被告如果有故意殺害ww的想法,當時被告手持上了火藥的鳥 *** ,完全可以瞬間完成殺害ww的行為,為什么被告當時不停地往后退,一二再,再而三地往后退,說明了什么?說明了被告根本就沒有殺人的主觀故意,此事實有公安機關(guān)偵查后認定的事實為依據(jù),詳見xxx縣公安局起訴意見書,文書編號為:x公刑訴字(2011xxx號,ww的追和被告的退說明被告當時處于防衛(wèi)狀態(tài),而不具有故意殺人的心理準備。被告在情急之下和慌亂之中持火藥 *** 進行防衛(wèi),迫使www停止追打,由于www已經(jīng)靠近并抓住了被告的火藥 *** ,在慌亂之中,被告的火藥 *** 響了,這也說明了被告沒有殺人的故意,而是過失行為,從這個事情的經(jīng)過看來,最初被告處于正當防衛(wèi)階段,在雙方的爭吵過程中進而轉(zhuǎn)化為過失行為,加上雙方的關(guān)系,以前也沒有血海深仇和大恨,顯然被告并不具有殺人的動機。
   
欠缺殺人動機,也印證了被告人當庭關(guān)于其沒有殺人故意的陳述的真實性。犯罪的四個主觀要件必須全部齊備才能定罪,對于被告人的主觀方面,如果沒有證據(jù)予以證明被告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就應該按照疑罪從無從輕的精神做出有利于被告的認定。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被害人的死亡,并不證明被告人的行為就觸犯了故意殺人罪,因為過失犯罪后果同樣可能是受害人的死亡。綜合全案的情況,在缺乏主觀殺人故意的證據(jù)以及被告具有正當防衛(wèi)的情況下看,以定過失犯罪為宜。
   
二、被告人認罪態(tài)度較好,可以從輕處罰。

辯護人提請法庭注意,被告人雖然家境貧寒學歷較低,但其自食其力,以務農(nóng)為業(yè),其社會表現(xiàn)一貫良好,并無任何違法犯罪前科,也沒有暴力傾向,不可能因為瑣事而殺人。其一貫的行為表現(xiàn)也證明其不會有殺人故意,受害人本身存在明顯的過錯,本案所引發(fā)的原因完全是因為www對被告人步步緊逼行為所致。被告人無論是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還是在今天的法庭審理過程中都如實的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悔罪態(tài)度好,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67條第3款的規(guī)定,可以從輕處罰。
    鑒于本案實際情況,被告人認罪態(tài)度較好,并請求司法機關(guān)給予寬大處理等因素,辯護人懇請合議庭對被告人從輕處罰。
                        辯護人:四川黎明律師事務所   
                                李鷹律師
                                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