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了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寄過來的民事判決書。忐忑不安的打開,瞬間讓我開心至極!判決結(jié)果:支持了我方訴求!

 之所以心情比較復雜:一是我代表的是手無縛雞之力的耄耋老人(y),一個沒有建筑資質(zhì)卻利用自己的技能違法承包建筑施工的包工頭;而對方是青島市的國有大型企業(yè);二最為關鍵的是,該案經(jīng)過了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法院一審,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是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案件。見到老人時,歲月侵蝕的臉上,更多了些滄桑和悲涼,也有些許的無奈!或許更讓人無法理解的是,之前因為案子的敗訴,應得的工程款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債務纏身的他不敢回家,甚而被追債的人非法拘禁,致使不得已而跳樓,幸運的是,身體無大礙,但精神不太樂觀!所以,接受該案代理向山東省高院提起再審時,我除了該盡的法律上的義務外,又多了一項:隨時答復他不請自來的電話!但該電話不是法律分析,而是精神安慰!說實話,做律師這么多年,已經(jīng)養(yǎng)成了僅對專業(yè)的事做言簡意賅的法律分析,其他的一概不談!但老人經(jīng)常打來的電話,均是向我訴苦!不能不說的是,因為事情太多,有時我也的確不愿接聽!他的精神狀態(tài),一直讓我壓力山大!糾結(jié)多日的心情,終于在看到判決結(jié)果的那一刻得以釋放------他的債務得已還清;他的家也可以隨時回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