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夫妻一方私自轉移財產的律師函
律 師 函
山東****有限公司:
山東統(tǒng)河律師事務所接受當事人潘**的委托,指派何翠律師就潘**的丈夫馬**在貴公司購買房屋一事,特鄭重致函貴公司。
本律師函的出具依賴于出具前業(yè)已發(fā)生的事實,并依據我國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相關性文件的規(guī)定;依賴于當事人向本律師提供的相關文件的真實性,并根據出函律師對相關事實的了解和對我國法律的理解,并依據我國律師行業(yè)公認的業(yè)務標準及道德規(guī)定及勤勉盡責之精神,出具此律師函。
一、釋義
1、貴 公司——山東****有限公司
2、委 托 人——潘**
3、合 同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4、房地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5、婚 姻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二、鄭重聲明
委托人潘**授權本律師鄭重聲明:位于濟南市市中區(qū)***********號樓(施工幢號)1單元4層402室及5#105號地下室、*號樓(施工幢號)3單元2層201室及111號車庫,系潘**與其夫馬**的婚內共同財產購買,未經潘**書面同意,貴公司不得變更上述房屋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或對上述房屋進行任何處置,否則,潘**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基本事實陳述
委托人與馬**系夫妻關系,2003年12月1日結婚,近期出現(xiàn)一些裂痕直至鬧離婚。2009年8月20日,夫妻雙方以共有財產從貴公司購買*******號樓(施工幢號)1單元4層402室及5#105號地下室,合同編號為*****;2010年1月9日,夫妻雙方又以共有財產從貴公司購買********號樓(施工幢號)3單元2層201室及111號車庫,合同編號為*****。以上兩份合同均以男方馬**的名義與貴公司簽定。近期,因為夫妻感情出現(xiàn)危機還有其他原因,馬**欲與貴公司變更上述兩份合同。因此,委托人對馬**未經其本人同意就私自進行上述重大處置行為明確表示反對,馬**此行為系非法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為以后離婚作準備。
四、法律分析
(一)馬**購買******號樓(施工幢號)1單元4層402室及5#105號地下室、*號樓(施工幢號)3單元2層201室及111號車庫所產生的財產,屬于馬**與潘**夫妻共同財產
委托人與馬**夫妻雙方結婚已有多年,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和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之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財產除個別情況外均屬夫妻共同所有,并非夫妻一方所有。故此,委托人與馬**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馬**購買****號樓(施工幢號)1單元4層402室及5#105號地下室、*號樓(施工幢號)3單元2層201室及111號車庫所產生的財產,系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二)馬**對夫妻共同財產未經潘**書面同意私自處置,該行為有重大瑕疵而無效
如上所述,馬**購買*****號樓(施工幢號)1單元4層402室及5#105號地下室、*號樓(施工幢號)3單元2層201室及111號車庫所產生的財產,系馬**與潘**夫妻共同財產,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之規(guī)定,夫妻雙方任何一方對夫妻共同財產特別是大件共同財產的處置,必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才行。同時,依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委托人委托律師向貴公司函后,貴公司已經知道了委托人的態(tài)度,馬**請求貴公司變更《商品房銷售合同》的行為,侵犯了潘**的合法利益,行為依法無效。在沒有取得妻子潘**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法律禁止貴公司與馬**對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號樓(施工幢號)1單元4層402室及5#105號地下室、*號樓(施工幢號)3單元2層201室及111號車庫進行處置,若已實施則行為無效。
五、律師意見
請貴公司在未得到潘**書面認可前,停止辦理涉及的******號樓(施工幢號)1單元4層402室及5#105號地下室、****號樓(施工幢號)3單元2層201室及111號車庫的《商品房銷售合同》變更及相關事宜,以確保委托人潘**的合法利益。
六、律師聯(lián)系方式
何翠律師電話:13969051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