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guī)定>》中將裝飾裝修合同糾紛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并列為四級案由,那么對于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是按合同糾紛確認管轄權還是適用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按照不動產糾紛確認管轄權,在實踐操作中莫衷一是。筆者試從以下兩個案例對裝飾裝修合同糾紛的管轄權問題進行分析:
一、 北京某展示有限公司訴上海某發(fā)電有限公司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案:
2014年2月,北京某展示有限公司以第 三人名義與上海某發(fā)電有限公司簽訂《某蕪湖體驗店展廳設計規(guī)劃、裝 修裝飾合同》,約定北京某展示有限公司以第三人名義承接上海某發(fā) 電有限公司的裝修工程。北京某展示有限公司已依約履行合同義務,上海某發(fā)電有限公司僅支付部分工程價款。故北京某展示有限公司將上海某發(fā)電有限公司裝 飾裝修合同訴至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qū)人民法 院,請求判令上海某發(fā)電有限公司向北京某展示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價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qū)人民法院以案涉《某蕪湖體驗店展廳設計規(guī)劃、裝修 裝飾合同》有協議管轄為由,作出(2019)皖0202民初70號民 事裁定將本案移送至上海市嘉定區(qū)人民法院處理。上海市嘉定區(qū)人民法院認為 移送不當,逐級報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經與安徽省高 級人民法院協商未果,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4日作出(2020)最高法民轄93號民事裁定 :本案由蕪湖市鏡湖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二、 蔡某某訴南京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案:
2019年蔡某某與南京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簽訂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由南京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為蔡某某位于安徽省和縣的某小區(qū)的房屋進行裝修。合同還約定,發(fā)生爭議,可向南京市浦口區(qū)人民法院起訴。后蔡某某按約支付了部分合同款,但南京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并未開始實質性裝修工作,故蔡某某起訴裝修公司至安徽省和縣法院請求判令解除合同、返還預付裝修款等。安徽省和縣人民法院認為,2020年7月20日,雙方簽訂合同解除書,協議解除案涉合同,合同未實際履行,雙方的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本案應當由南京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江北新區(qū)有管轄權的法院管轄,故于2020年11月23日裁定將本案移送江蘇省南京江北新區(qū)人民法院處理。江蘇省南京江北新區(qū)人民法院認為安徽省和縣人民法院裁定移送不當,遂層報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經與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協商未果,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17日作出(2021)最高法民轄59號民事裁定:本案由安徽省和縣人民法院審理。
三、筆者對兩案中最高法院裁判理由歸納要點為: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本條規(guī)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不限于民事案件案由規(guī)定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項下的第四級案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還應當包括該項下的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糾紛、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建設工程監(jiān)理合同糾紛 ,裝飾裝修合同糾紛等其他與建設工程施工相關的糾紛。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應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屬專屬管轄情形,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二)裝飾裝修合同中的協議管轄條款約定如果違反專屬管轄規(guī)定,該約定無效。
最高法院的兩個案例為實踐操作中各執(zhí)一詞的裝飾裝修合同糾紛管轄權問題指明了案件的解決思路,將裝飾裝修合同糾紛納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范疇,將該糾紛定性為不動產糾紛,適用專屬管轄,從而達到了定紛止爭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