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代企業(yè)是否有權扣單?
關鍵字:海事強制令 扣單 提單 核銷單 留置權
案情簡介:
寧波中XX進出口有限公司委托寧波海XX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代辦出口報關及定艙。貨物出運后,委托人將該票貨物的海運費匯入貨代公司帳戶,然而卻以之前幾票貨物費用尚未結清為由拒絕交付正本提單及核銷單,進出口公司將無法結匯,國外買家也有無法提貨的風險。委托人尋求律師幫助,想明白在未付清費用的情況下,貨代企業(yè)能夠扣押提單和核銷單?
律師意見:
如果雙方在代理合同中未約定交付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的前提是結清所有相關款項,那么貨代公司是無權扣單的,對因此造成的損失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蹎尾⒉皇切问搅糁脵嗟男袨?,不具有任何法律依據(jù)。
筆者接受委托后,向寧波海事法院提出了《海事強制令申請書》并按照規(guī)定提供了相應擔保,要求貨代企業(yè)交付提單和核銷單。貨代企業(yè)在海事法院的調解下最終交付了涉案提單和外匯核銷單,確保了進出口公司及時收回貨款和辦理退稅。
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第五十六條 作出海事強制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請求人有具體的海事請求;
?。ǘ┬枰m正被請求人違反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的行為;
?。ㄈ┣闆r緊急,不立即作出海事強制令將造成損害或者使損害擴大。
律師點評:
當然實踐中還經(jīng)常出現(xiàn)多層貨運代理關系,或者提單載明的托運人shipper并非貨主,抑或契約托運人與實際托運人同時要求貨代交付單證的情況。出現(xiàn)這種情況,辦案律師一定要全面了解貿易過程和單據(jù)流轉情況,找到適合的申請人,明晰法律關系,并要求當事人妥善保存一下材料:
1.提單復印件或掃描件、提單確認件或預覽件;
2.報關單、外貿合同、裝箱單;
3.托書、托運證明;
4.費用發(fā)票、收據(jù)、匯款憑證等;
5.往來郵件、聊天記錄、通話記錄和短信記錄等。
扣單并不具有行使留置權的效力。綜觀海事強制令的整個執(zhí)行過程,海事強制令的申請能夠及時有效維護當事人的權利,是一種較為高效的救濟手段。當然在海事海商司法時間中,律師在處理扣單糾紛中,也會遇到被申請人在收到法院裁定和海事強制令時拒不履行或各種不配合的現(xiàn)象, 但如果這種“賴單”的行為嚴重地妨害了民事訴訟,造成惡劣影響的,海事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 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第五十九條的規(guī)定,對其作出了罰款的處罰,我處理的幾個案件中就遇到過貨代公司拒不交付提單被處以3萬元到7萬元人民幣不等的高額罰款的案例。因此貨代公司從保護自身的角度出發(fā),應當通過合法途徑追索代理費或海運費,采用扣單這樣的行為,不僅達不到追回費用的目的,反而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