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林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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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某與某貸款公司服務合同糾紛案
作者:宋林聰律師 發布時間:2024-03-01 瀏覽量:0
2022年12月6日,原告金某與被告某公司簽訂《委托融資協議》,約定:由被告某公司向原告匹配金融貸款產品,預計貸款金額800000.00元,被告(乙方)收取貸款2%的服務費用以及貸款金額3‰的管理金。
合同簽訂后,被告成功幫助原告貸款684000元。銀行將款項發放原告賬戶后,被告某公司卻在未知會原告的情形下將原告中國工商銀行名下300000.00元貸款轉至被告公司員工銀行賬戶。
最終經過宋林聰律師的訴訟策略,起訴至法院,被告成功退還相應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