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建筑材料款遲遲未還,律師介入調解解決
來源:韓相珍律師
發(fā)布時間: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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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黃某是一建材店老板,謝某是工地包工頭,自2017年開始從黃某處購買方木夾板材料。2018年1月,雙方進行對賬,謝某共計欠黃某26860元材料款,并承諾在2018年6月份全部還清。之后,謝某僅償還了3500元,剩余23360元材料款一直拒不支付。黃某多次催款未果,遂委托本律師起訴。
二、代理結果
接受委托后,本律師對相關材料進行梳理,并及時將謝某訴至法院,除主張欠付的材料款外,同時要求對方承擔逾期付款利息和訴訟費。庭審中,經與謝某溝通,謝某在權衡利弊后,最終同意分期還清欠款,雙方當庭達成調解協(xié)議。同時,為了防止謝某違約,我方增加了違約金條款,約定如果謝某未按約定按時還款,還應向黃某支付違約金5000元。至此,這起買賣合同糾紛案得以圓滿解決。
三、律師建議
本案中謝某一直拖欠黃某材料款,起訴的時候已經拖欠將近三年,如果不發(fā)起訴訟,謝某仍不會還款。黃某如不及時訴訟,還將面臨三年訴訟時效到期敗訴的風險。在此提醒大家,遇到此類糾紛時一定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特別要注意訴訟時效問題,積極行使自己的權利,必要時可委托專業(yè)律師介入處理,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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