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拖欠實際施工人裝修工程款,律師介入后一個月內成功追回
案情簡介:
2021年5月份,彭某承接了廣州XX4S店的室內裝修工程,并將其中的部分裝修工作分包給了李某。李某及其班組工人于2021年6月份做完工程。但完工后雙方辦理工程結算時,彭某又以各種理由故意調低工價、結算時少算施工面積,故意找借口壓低總的工程款價格。李某覺得按照目前的情況,彭某故意抵賴,不按照實際施工情況進行結算,且彭某還拖欠其他多個施工班組工程款的情況,李某自己班組的工程款幾十萬元拿回的可能性更是難上加難。于是,李某想到了通過法律程序追回工程款,經(jīng)人介紹李某找到了本律師。
代理過程:
本律師接受委托后,與李某進行深入溝通,全面分析了李某的材料,并指出了現(xiàn)有的證據(jù)中很多對李某不利的地方,并告知了其補救辦法。在證據(jù)相對完善后,經(jīng)李某授權,我方將彭某起訴至了法院。在起訴的同時,我方向法院申請了訴前財產(chǎn)保全以及工程訴前鑒定。
在立案二十多天后,法院組織了雙方針對是否應當啟動工程鑒定程序進行了開庭。庭審中經(jīng)本律師爭取,法院同意對工程量以及工程造價進行鑒定。彭某得知本案要進行工程鑒定可能對自己不利,庭后主動提出要求與我方談調解。本律師經(jīng)與彭某的律師多次溝通,雙方于第二天達成調解方案,并通過法院拿到了《民事調解書》。因我方凍結了彭某的銀行賬戶、微信賬戶,并且我方在調解書中還約定了如果彭某逾期支付還應向我方支付違約金4萬元,這些都對彭某按時還款起到了督促和震懾作用。最終,彭某如期將拖欠我委托人李某的工程款全部還清了。據(jù)李某陳述,在其拿到工程款后,彭某還拖欠其他施工班組包工頭的工程款,其他人仍還在向彭某追款。
律師建議:
本案中,李某所面臨的糾紛是相對比較復雜的。首先,雙方對工程量是有爭議的;其次,工程款金額被告也沒有確認。被告方彭某又不配合李某及時結算,原本李某其想順利拿到工程款的可能性很小,短期內拿回工程款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在委托本律師后,本律師通過梳理分析整個案情,指導李某補強、完善證據(jù),并通過訴訟等法律手段,在本案中變被動為主動,通過法律程序迫使被告方主動還款。工程糾紛相較于其他糾紛來說比較復雜,在您遇到此類糾紛時,建議您盡早委托專業(yè)律師介入處理,以便更早地拿到自己的血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