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申請國家賠償案
來源:俞麗羽律師
發(fā)布時間: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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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贛1130法賠1號
案情簡介:賠償請求人余某2001年因涉嫌破壞##罪被刑拘,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二審發(fā)回重審時,檢察院撤訴,做出不起訴決定。賠償請求人在此期間被羈押了2年。當(dāng)年向檢察院提起國家賠償,檢察院以不符合國家賠償為由,作出不予國家賠償?shù)臎Q定。2020年,向人民法院提起國家賠償。
決定結(jié)果:駁回賠償請求人的賠償請求。
律師點評:該案被人民法院以超過賠償請求時效為由,駁回賠償申請。因此在維權(quán)時一定要及時,不然不受國家法律保護(hù)。
律師建議:權(quán)利受到侵害時,要保護(hù)好證據(jù),并及時的進(jìn)行維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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