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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某非法經營證據(jù)不足不起訴(無罪)
作者:王正兵律師 發(fā)布時間:2024-01-25 瀏覽量:0
孟某是大貨車駕駛員,長期從事運輸業(yè)務,在平臺接單后,幫忙運輸保溫棉。但到達目的地后,貨物改變地址并讓其裝上煙葉,裝煙葉的過程有些人說孟某下車,有些說沒下車,有些說其下車后知情是煙葉,有些人說他不知情是煙葉,并且孟某參與蓋上篷布。我抓住案件核心點,從證據(jù)角度出發(fā),跨省去辦理此案,并抓住平臺下單一系列客觀證據(jù),最終不起訴的意見被采納,檢察院做出證據(jù)不足不起訴決定(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