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衛東律師
131-2475-6010
北京市邦盛律師事務所
11101*********909
1984055835@qq.com
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19號新中關大廈A座12層
微信掃一掃 關注我
醉酒后被性侵可否算強奸
作者:徐衛東律師 發布時間:2016-08-20 瀏覽量:0
摘要:
同事、朋友一起吃飯飲酒,吃飯間多有親密舉動。醉酒后婦女在無意識、不知反抗的狀態下與異性發生性關系,是否構成強奸罪。
案情:
劉x與趙x系同事,2015年x月,劉x、趙x和其他幾位同事一起吃飯。吃飯過程所有人都喝了酒,劉x喝醉,因同行同事沒人知道劉x的家庭住址,劉x的手機設定了密碼無法打開,劉x的同事在酒店為劉x開了房。劉x第二天醒來后發現自己在一個陌生房間的床上全身赤裸,并在被子上發現了一些液體干了的痕跡,懷疑自己被強奸了,于是報警。經民警調取現場監控錄像,司法鑒定中心法醫物證鑒定以及其他人的證人證言,鎖定趙x為犯罪嫌疑人。趙x辯稱劉x在吃飯時主動與其擁抱親吻,到酒店后劉x有主動親吻其的行為判定劉x意識清醒。
法院認為:
被告人趙x違背婦女意志,趁被害人劉x醉酒之機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應予處罰。被告人趙x辯解稱被害人劉x在酒店有主動親吻其的行為因此認為被害人意識清醒的辯解意見,經審理查明,在案多名證人均能證實被害人劉x在飯店時已經出現醉酒的狀態,且是在被害人無法說出家庭住址及手機密碼的情況下才將被害人送至酒店過夜,酒店監控亦顯示被害人劉x被背著進了酒店并上樓,被告人趙x亦認可在與被害人劉x發生性關系時被害人一直閉著眼睛,上訴證據能夠證實案發時被害人劉x處于醉酒無意識狀態,被告人趙x的辯解意見法院不予采納。
同時劉x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法院判決:
被告人趙x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徐律師觀點:
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強奸罪侵犯的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即婦女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自己性行為的權利。因此,是否違背婦女意志是強奸罪犯罪構成的關鍵要素。違背婦女意志,是指未經婦女同意而強行與之發生性交的行為。判斷是否違背婦女意志,關鍵要看婦女對發生性行為是否同意,至于婦女表示同意是發生性交之前還是性交過程中,均不影響同意的成立。但女方無明顯反抗行為或反抗意思表示時,不得據此推定為默示狀態下的不違背婦女意志。
被害人劉x因為醉酒已失去了正常的分辨能力和認知能力,不能正確認知自身處境,不能正確表達內心真實意愿,其間可能對被告人趙x的一些言行產生錯誤的理解和反應,但不應據此認定被害人劉x對被告人趙x要求發生性行為默示同意。因此,如果利用婦女醉酒不知反抗的狀態下與婦女發生性關系,婦女向司法機關提出控告的,涉嫌構成強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