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雞東縣17名職工歷經(jīng)仲裁、一審敗訴后,找到我代理到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雞東縣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和煤炭管理局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二審勝訴。不久,該縣21名職工找到我請求代理同類案件,在經(jīng)過當?shù)刂俨弥螅ㄟ^一審法院正常審理,雙方成功調解結案。2016年13名職工聞訊委托我代理積壓、拖延多年無人管的單位欠各種保險案件,由于主體多次變更,歷經(jīng)仲裁、法院一審一年半后,分別通過仲裁裁決和法院判決2種方式結案,并領取了各種賠償金。此后,職工們個人及親屬案件隨著信任也接踵而至。
感悟:政府單位不規(guī)范的招工、用工、解聘都會為將來帶來諸多矛盾。職工需要進一步增強法治意識,及時維權。律師傾心盡力維權,群眾自動傳播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