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款糾紛】拖欠貨款2年之久,律師成功追回貨款12萬元
【案 號】(2018)粵0604民初12169號
【委 托 人】楊*(委托人)
【代理結(jié)果】成功為當事人爭取獲賠12萬8千余元
【代理單位】廣東熊何律師事務所
【主辦律師】黃少峰 律師、鄭邦鋒 實習律師
一、基本案情
楊*(委托人)與林*、遠征**有限公司于2015年開始合作,林*、遠征**有限公司向楊*購買消防配件等貨物。2016年林*、遠征**有限公司開始拖欠楊*貨款。2018年1月16日,楊*與林*、遠征**有限公司對賬確認,林*、遠征**有限公司仍拖欠楊*貨款128356元。
楊*為了想要爭取賠償?shù)娇铐?,遂委托我所代理此事,希望盡快爭取獲得賠償款項。
(文中所用均為化名)
二、代理過程
2018年3月21日,我所接受楊*的委托,辦案律師在認真的研究了案卷材料后認為,應立即為當事人申請做財產(chǎn)保全,查封對方財產(chǎn)。
為了能夠順利、及時為當事人爭取到賠償金額,我所律師從多個方面著手,多次與對方進行溝通,試圖能夠調(diào)解,爭取盡快拿到賠償款。也為了后面的執(zhí)行準備,我方律師多次主動通過電話溝通以及一次現(xiàn)場溝通,說服對方愿意調(diào)解。最終,在多次調(diào)解后,對方主動把全部合共128356元貨款轉(zhuǎn)到當事人賬戶上,我方律師進行撤訴處理。委托人對此結(jié)果十分滿意。
佛山市禪城區(qū)人民法院作出如下裁定:
準許原告楊*撤訴。
三、爭議焦點
對賬單的貨款金額是否能夠全部支持?
四、律師點評
對于買賣合同案件,特別是被告為外省公司時,因地理位置不便利,執(zhí)行難度大,建議這類型案件已調(diào)解方向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