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無證紙管廠工作受傷,律師介入成功獲賠12萬
【案 號】順勞人仲案終字[2016]2306號
【委 托 人】劉**
【審理程序】仲裁
【代理結果】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各項賠償款總額126599.42元
【代理單位】廣東熊何律師事務所
【主辦律師】黃少峰 律師、 歐舞靜 律師
一、基本案情
2015年7月,劉**受雇于順德區(qū)勒流**紙管廠工作,工作崗位是送貨及車間工作,該工廠為無證經營。入職時,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亦未為劉**購買社會保險。2015年10月22日,劉**工作時處理卷紙時受傷,當時由**紙管廠老板陳**送醫(yī),醫(yī)療費由其墊付(但去該醫(yī)院查醫(yī)療檔案時,發(fā)現(xiàn)入院登記資料上并未有陳**個人簽名)。經醫(yī)院診斷劉**傷情為右尺橈骨骨折,右手皮膚裂傷。劉**傷情經勞動局指定的醫(yī)院鑒定為9級傷殘。
二、代理過程
我所律師接受委托后,與委托人全面了解案情?;诒景缸C據十分薄弱,因此辦案人員下一步工作重點放到了調查取證上,包括搜集陳**與劉**之間法律關系的證據,劉**因事故受傷應當獲得的賠償項目及賠償金額的證據材料。
完成相應的取證工作后,辦案律師代理劉**向佛山市順德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期間,親自陪同劉**完成勞動能力鑒定。仲裁開庭時,辦案律師出庭代理案件。最終,在辦理律師據理力爭下,為委托人爭取12萬6余元的賠償金。委托人對此十分滿意。
佛山市順德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如下:
被申請人陳**向申請人劉**支付治療期間生活費8042.74元、醫(yī)療費5326.68元、護理費770.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100.00元、一次性賠償金111360.00元,以上各項合計126599.42元。
四、爭議焦點
1.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是勞務關系還是勞動關系?
2.本案是否屬于勞動仲裁受案范圍?
3.申請人依法應獲得賠償項目及金額
五、律師點評
勞動爭議糾紛在法律適用上、相較于復雜商事案件等來說要簡單得多,但這一類型案件通常表現(xiàn)為調查取證工作量大、案件程序多耗時久、判后執(zhí)行難度大等特點。因此,作為勞動者一方,委托專業(yè)律師代理的話,在確保辦案質量、加快案件進程、盡早拿到賠償款等方面都有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