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故意殺人案
來源:黃豹律師
發(fā)布時間:20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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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謝*,2002年*月*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造成一死一重傷,2011年*月*日,被綿陽市*縣公安局抓捕后刑事拘留。*縣人民檢察院于2011年*月*日批準逮捕。綿陽市人民檢察院于2011年*月*日以被告人謝*犯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
被告人謝*被關(guān)押后,其親屬委托了黃豹律師。經(jīng)過黃豹律師多次會見被告人、閱讀案卷材料以及與被害人親屬的多次交流。最終,被告人的親屬與被害人的親屬達成了賠償協(xié)議。
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采納了辯護律師的主要辯護意見,以《(2012)綿刑初字第4號》判決書判處被告人謝*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被告人服判。本案化解了被告人一家與被害人一家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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