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待遇賠償?shù)臉藴手疇?/h1>
來源:蔡明紅律師
發(fā)布時間:2017-01-05
人瀏覽
江西省上饒縣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16)贛1121民初2393號
原告:上饒市XX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所在地江西省上饒市XXX
委托代理人:蔡明紅,江西時空律師事務所律師,特別授權。
被告:高X,男,199X年X月X日生,漢族,住江西省上饒市XXXX,身份證號碼XXXX
原告與被告工傷保險 待遇賠償糾紛一案,本院于2016年X月X日立案后,依法開庭審理,現(xiàn)已經(jīng)審理終結。
綜上,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等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 解除被告與原告的事實勞動關系;
二、 原告上饒XX文化傳媒公司在本判決五日內支被告一次性傷殘補償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合計6,0494.4元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3,540元;
三、 原告在本判決生效后五日內支付被告護理費595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05元、工傷認定、傷情鑒定費360元,合計1,060元。
四、 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審 判 員 方某某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書 記 員 王 某
以上內容由蔡明紅律師提供,若您案情緊急,法律快車建議您致電蔡明紅律師咨詢。
蔡明紅律師主辦律師
幫助過 31419 萬人好評:135
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qū)廬山南大道540號江西贛捷律師事務所
來源:蔡明紅律師
發(fā)布時間:2017-01-05
人瀏覽
江西省上饒縣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16)贛1121民初2393號
原告:上饒市XX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所在地江西省上饒市XXX
委托代理人:蔡明紅,江西時空律師事務所律師,特別授權。
被告:高X,男,199X年X月X日生,漢族,住江西省上饒市XXXX,身份證號碼XXXX
原告與被告工傷保險 待遇賠償糾紛一案,本院于2016年X月X日立案后,依法開庭審理,現(xiàn)已經(jīng)審理終結。
綜上,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等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 解除被告與原告的事實勞動關系;
二、 原告上饒XX文化傳媒公司在本判決五日內支被告一次性傷殘補償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合計6,0494.4元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3,540元;
三、 原告在本判決生效后五日內支付被告護理費595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05元、工傷認定、傷情鑒定費360元,合計1,060元。
四、 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審 判 員 方某某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書 記 員 王 某
蔡明紅律師主辦律師
幫助過 31419 萬人好評:135
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qū)廬山南大道540號江西贛捷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