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甭想拿調崗、曠工說事,你違法了就是違法了
,后其又以我方曠工、嚴重違紀為由,解除合同。辯護策略:根據(jù)民法典之相關規(guī)定,勞動合同法第40條之規(guī)定,結合案件事實,涉及合同變更、薪資調整、崗位變動等均需和勞動者達成一致,否則公司可能涉嫌違法。因此針對此策略我方準備了充足的證據(jù)。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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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方改變手術方式未向患方明確告知承擔責任
。入院后癥狀持續(xù),完善相關檢查后擇期手術治療。行”膽囊切除術“,術中診斷:”膽囊結石、肝硬化、膽總管結石“,醫(yī)方?jīng)Q定行”膽囊切除+膽總管切開取石術“,改變手術方式未向患方進行明確的書面告知。術后患者高燒轉入ICU重癥監(jiān)護室,醫(yī)方考慮感染,進行抗炎等治療,但是在ICU第三天突然出現(xiàn)意識不清,血液測不出,雖然經(jīng)過搶救,但最終宣告患者臨床死亡。二、案件進展患方起訴至法院后,進行鑒材質證后選擇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醫(yī)患雙方進行了司法鑒定機構組織的陳述會?;挤秸J為醫(yī)院在診療過程中對于手術風險評估不足,術中對患方病情告知不足等過錯。醫(yī)方認為診斷明確,診療過程規(guī)范,是患者自身的身體狀況導致的后果,醫(yī)方?jīng)]有責任。司法鑒定中心出具司法鑒定意見認為:患者入院后診斷明確,存在手術指征,術后抗感染符合診療常規(guī)。但醫(yī)院存在對于手術風險評估不足,術中對患方告知不明確,醫(yī)方存在過錯,醫(yī)方過錯和患者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原因力大小為次要。三、案件結果醫(yī)患雙方雖然都陳述對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但是司法鑒定機構是醫(yī)患雙方共同選擇,作出的鑒定意見書對于患者的自身狀況及醫(yī)方的診療過錯等都進行了分析和考量,最終,法院采納了司法鑒定意見書的意見,確認醫(yī)方承擔35%的賠償責任。四、律師點評患方對于診療行為享有知情權,選擇權等權利,醫(yī)方進行任何手術都要以循證醫(yī)學為依據(jù),對風險進行評估,在手術前和手術中進行溝通和充分明確的告知,讓患方更好的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和是否轉院等的選擇權等權利,這樣可以預防糾紛的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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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案例】簽下不公協(xié)議賠償縮水,委托團隊,終獲139391元賠償款!
工傷待遇的徐大哥,卻被單位哄騙簽署了免賠協(xié)議。那么,已經(jīng)簽字捺印的雙方協(xié)議是否還有翻盤機會?徐大哥的合法權益又如何維護?選擇委托徐大哥臥床之時,前來探望的老鄉(xiāng)向徐大哥介紹了我們團隊,而后徐大哥又在網(wǎng)絡上看到不少網(wǎng)友大力稱贊我們團隊曾成功幫助自己維護權益。經(jīng)過多番考慮,徐大哥聯(lián)系到了我們。我們團隊為徐大哥分析了案件處理方法和流程,讓徐大哥更加確信了我們團隊的專業(yè)與高效,于是決定委托我們團隊。處理過程接案后,我們團隊在協(xié)助徐大哥厘清案件的來龍去脈時才發(fā)現(xiàn)單位跟徐大哥簽了一紙協(xié)議書——單位幫徐大哥辦理社會保險賠償,徐大哥則免除單位的賠付責任。在我們團隊告知徐大哥該協(xié)議書實際上是單位減損徐大哥權益的手段時,徐大哥才幡然醒悟,原來自己早就被單位擺了一道,還傻乎乎覺得單位是好人,淳樸老實的徐大哥在此之前并未感覺到異樣,而該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簽署的書面協(xié)議實際上該協(xié)議確實具有約定效力,但我們團隊不想放棄。團隊律師在指導徐大哥收集好證據(jù)后盡快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了仲裁立案申請,與此同時,為了盡快為徐大哥拿到賠償款項,我們團隊也積極與單位溝通。但單位就死咬免賠協(xié)議,絕不松口賠償,甚至咒罵徐大哥沒良心,試圖扭曲事實持續(xù)攻擊徐大哥的心理防線,明明是單位利用優(yōu)勢地位哄騙當事人簽署協(xié)議,到頭來傷者仿佛成了理虧的一方,團隊律師對“厚皮臉”單位的態(tài)度也很堅決:不賠就開庭打到底!完美收官最后在開庭前夕,單位終是在我們團隊堅決的態(tài)度下作出讓步,表示愿意承擔法定責任,徐大哥的維權之旅也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了滿意的結果,最終賠償金額為139391元,遠超徐大哥預期!我們在這里提醒大家,謹慎簽署任何文書,遇到疑惑及時詢問靠譜的專業(yè)人士!不要讓善良成為惡人作惡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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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xù)兩次仲裁的勞動合同等爭議
0日期間未與當事人簽訂勞動書面勞動合同。當事人要求某制品公司支付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11月20日期間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63986元以及律師費用5000元裁決結果:一、被申請人于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一次性支付如下款項:1、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11月20日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63986元;2、律師費5000元。第二次仲裁案由:勞動合同等爭議基本案情:代理人秦某某于2023年5月29日入職深圳市某制品有限公司(簡稱某制品公司),2024年3月7日被某制品公司違法解除勞動關系。代理人仲裁請求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26282元。某制品公司自認為其與秦某某沒有違法解除勞動關系,他們之間的勞動符合法律規(guī)定,但卻未提交任何證據(jù),關于業(yè)績考核標準方面,某制品公司單方認為秦某某不勝任工作崗位。但并未對申請人作出調整崗位或者培訓。律師認為某制品公司以代理人秦先生無法勝任工作完不成業(yè)績?yōu)橛山獬齽趧雨P系,違反了相關法律規(guī)定,某制品公司應支付秦先生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26282元(13141元×1(年)×2(倍))。裁決結果:被申請人于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26282元。本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本仲裁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勞動者對本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用人單位有證據(jù)證明本仲裁裁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律師提示本案中,第1次仲裁期間,若企業(yè)答應調解協(xié)商,本可以以很少的成本解決問題的矛盾和爭議。但該企業(yè)并未覺得不與勞動者簽勞動合同違法,沒有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由于該企業(yè)法律意識淡薄,導致勞動者再次發(fā)起仲裁。第2次仲裁,案由同樣是勞動合同爭議問題,依然是企業(yè)沒有認識到違法操作的嚴重性。企業(yè)在經(jīng)營中還是要聘請專業(yè)的法律顧問,為自己企業(yè)里面的勞動合同、規(guī)章制度、對外的各種法律文書保駕護航,規(guī)范經(jīng)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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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職務侵占罪,取保候審成功
所。接受小何妻子委托后,世騰團隊律師先后兩次前往看守所會見小何。嫌疑人小何涉嫌職務侵占罪,涉案金額達150多萬。但小何工作十來年一直認真負責,表現(xiàn)良好,此次犯罪是因為個人家庭壓力過大,一時的鬼迷心竅,后期為了彌補自身過錯,小何主動與被害人溝通,積極向公安機關自首。小何主觀惡性較小,對其取保候審不至于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符合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并及時向辦案的公安機關為小何申請取保候審。最初公安機關以小何有自殺傾向為由,拒絕取保候審,后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檢察院申請逮捕,再次向檢察院提出沒有羈押必要性的法律意見書,檢察院采納了其意見,對小何作出不予逮捕的決定。2024年6月19日,辦案機關對小何作出取保候審的決定,關押將近一個月的小何重獲自由。提醒:涉及刑事案件,如果希望在合適的時間點幫助家人成功取保或者爭取減刑、不起訴、無罪辯護等權利,一定要第一時間找專業(yè)的刑事辯護律師介入。辯護律師接受委托后,除了思考當事人是否犯罪、構成何罪的法律問題外,還會收集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jù)。如當事人的犯罪行為是否惡劣、犯罪情節(jié)是否嚴重、有無社會危險性、有無穩(wěn)定住所、能否提供保證人或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是否積極與被害人或其家屬聯(lián)系,是否與其達成協(xié)商取得諒解等等。然后辯護律師會將收集的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jù)及時提交辦案機關,并向辦案機關提交取保候審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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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外資企業(yè)的勞動賠償金等爭議案
方簽訂了兩期書面勞動合同,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葉某某委托律師請求:1.深圳市某科技公司支付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01月29日期間工資12500元;2.深圳市某科技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65499.52元;3.深圳市某科技公司支付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休息日加班工資18278.92元;4.深圳市某科技公司支付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1月29日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8187.44元;5.深圳市某科技公司支付律師代理費5000元;6.深圳市某科技公司為葉某某出具離職證明。工資標準上,葉某某與深圳市某科技公司出現(xiàn)分歧。葉某某主張從2023年1月份開始其月薪為8900元/月,該工資對應的工作時間為五天八小時,葉某某提交了《銀行流水及微信轉賬記錄》予以證明。深圳市某科技公司對該證據(jù)的真實性確認,對證明目的不予確認,辯稱該轉賬記錄金額不全是工資,有些系其伊朗高管對葉某某的獎勵津貼,且有些部分系以公賬或私賬轉發(fā)的福利津貼等,并表示葉某某的工資由基本工資2360元和津貼補貼獎金構成,津貼補貼獎金不固定,工資通過對公賬戶發(fā)放,福利津貼獎金通過郭某某、賴某某、盛某某的私賬發(fā)放,庭后深圳市某科技公司提交了關于葉某某每月工資標準及構成情況的說明,主張不考慮周六出勤和其他額外工作補助的情況下,葉某某的每月工資為7000元,由基本工資2360元、津貼2500元和績效2140元構成,超出7000元部分為周六出勤等加班補貼。葉某某主張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間其實際出勤1個月13天,按照月平均工資核算上述期間工資,深圳市某科技公司應支付其上述期間工資13137.96元(8187.44元+8187.44元÷21.5天×13天)。關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休息日加班工資。葉某某主張其上述期間周六共計加班192小時(64個周六×3小時),深圳市某科技公司應支付其上述期間休息日加班工資9034.42元(解除勞動關系前月平均工資8187.44元÷21.75天÷8小時×192小時),并提交了《考勤表》證明其存在加班事實。深圳市某科技公司對《考勤表》的真實性確認,證明目的不予確認,表示進口公司在保障員工休息情況下,員工在不特定時間去公司完成未完成的工作系員工本職工作,公司沒有安排員工加班,上述期間葉某某不存在加班,僅系葉某某正常工作應完成的任務,故不應支付加班費。關于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本案,雙方已簽訂的勞動合同于2023年12月31日期滿,雙方于2024年1月29日解除勞動合同,葉某某請求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間未簽勞動合同深圳市某科技公司應支付其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違法上,葉某某主張深圳市某科技公司以其不想與深圳市某科技公司簽訂新的雇傭合同為由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深圳市某科技公司辯稱葉某某拒絕與其簽訂新的勞動合同,故其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提出與葉某某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爭議。葉某某主張按照實發(fā)工資核算其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8187.44元,深圳市某科技公司辯稱葉某某解除勞動合同前的月平均工資為7000元。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葉某某主張深圳市某科技公司違法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應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深圳市某科技公司辯稱,葉某某拒絕簽訂與其新的勞動合同,其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解除與葉某某的勞動關系,屬于合法解除,不應支付賠償金。裁決結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第六條、第五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五十條、第八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條、第十八條,參照《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和諧勞動關系促進條例》第五十八條之規(guī)定以及仲裁委對案件事實的認定,仲裁裁決如下:一、深圳市某科技公司支付葉某某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01月29日期間工資9803.11元;二、深圳市某科技公司支付葉某某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休息日加班工資18278.92元;三、深圳市某科技公司支付葉某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65499.52元;四、深圳市某科技公司支付葉某某律師代理費5000元;五、深圳市某科技公司為葉某某開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六、駁回葉某某的其他仲裁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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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兌付糾紛中的募集說明書:加速到期、逾期利息與律師費等約定
;律師費在金融市場日益復雜化的今天,債券作為重要的融資工具,其兌付問題直接關系到投資者的利益保護與市場的穩(wěn)定。當債券發(fā)行人與持有人之間發(fā)生兌付糾紛時,募集說明書作為債券發(fā)行的基石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約束力顯得尤為重要。如何公平、合理地解決爭議,成為法律實踐中的重要課題。本文將以一起具體的債券兌付糾紛案例為切入點,探討在此類糾紛中,《募集說明書》作為合同性文件,其約定內容在處理加速到期、逾期利息及律師費等事項上的優(yōu)先性及法律效力,旨在為相關主體提供法律指引與參考。一、《募集說明書》的法律性質與約束力(一)法律性質《募集說明書》作為債券發(fā)行過程中的關鍵文件,其性質上屬于要約邀請與合同內容的結合體。一方面,它向不特定公眾發(fā)出要約邀請,邀請潛在投資者認購債券;另一方面,一旦投資者認購或受讓債券,即視為接受《募集說明書》中載明的各項權利義務條款,從而構成雙方之間的合同關系?!赌技f明書》因此具備了合同的法律約束力?!赌技f明書》由債券發(fā)行人公開發(fā)布,不僅對發(fā)行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也對債券認購者或受讓人構成權利義務的規(guī)范。(二)約束力分析《募集說明書》由債券發(fā)行人公開發(fā)布,對發(fā)行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根據(jù)《募集說明書》的提示,認購、受讓債券的持有人亦需遵守其規(guī)定,這體現(xiàn)了合同雙方意思自治的原則。因此,在債券兌付糾紛中,《募集說明書》是確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依據(jù)。二、加速到期條款的適用與認可(一)加速到期條款的合理性加速到期條款是債券合同中常見的風險防控機制,旨在保護債券持有人在發(fā)行人出現(xiàn)違約風險時能夠提前收回投資。本案中,原告依據(jù)《募集說明書》中的約定,宣布債券加速到期,法院對此予以認可,體現(xiàn)了對合同條款的尊重與執(zhí)行。(二)法律效果加速到期的法律效果在于,使得原本未到期的債券債務關系提前到期,債券持有人有權要求發(fā)行人立即償付全部本金及利息。這一制度設計有效保護了投資者的利益,防止了損失的進一步擴大。三、逾期利息的計算與約定(一)逾期利息的約定依據(jù)逾期利息的處理直接關系到債券持有人的經(jīng)濟補償。案例中,《募集說明書》中明確約定了逾期利息的計算標準,即逾期利率為票面利率上浮50%。這一約定為債券持有人主張逾期利息提供了明確的合同依據(jù),也體現(xiàn)了違約責任的懲罰性。(二)法律支持與合理性案例中,法院依據(jù)《募集說明書》中關于逾期利息計算標準的明確約定,支持了原告的逾期利息主張,且認為該約定合理且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強調了合同約定在確定逾期利息計算方式上的決定性作用。這體現(xiàn)了法律對于合同自由原則的尊重,同時也強調了違約方應承擔的相應責任。四、律師費及其他費用的承擔(一)律師費的承擔在債券兌付糾紛中,律師費作為訴訟成本的一部分,其承擔問題往往成為爭議焦點。本案中,《募集說明書》或相關協(xié)議中明確約定了律師費的承擔方式,且原告主張的律師費金額并未超出合理范圍,因此法院予以支持。這體現(xiàn)了法律對于當事人合理維權成本的認可與保護。(二)其他費用的考量對于原告主張的訴訟財產(chǎn)保全責任保險費,由于缺乏合同依據(jù),法院未予支持。這一判決提醒我們,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對于維護自身權益至關重要。綜上所述,債券兌付糾紛中,《募集說明書》作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依據(jù),不僅是界定雙方權利義務的基石,也是解決加速到期、逾期利息計算及律師費承擔等核心爭議的法律依據(jù)。投資者與發(fā)行人均應充分認識并遵守募集說明書的約定,以維護自身權益,促進債券市場的健康發(fā)展。同時,案例裁判實踐也提醒市場參與者,合同條款的明確性與合理性對于預防和解決糾紛至關重要?!景咐勘驹赫J為,本案系公司債券的發(fā)行人與持有人之間的債券兌付糾紛?!赌技f明書》系由被告公開發(fā)布,對被告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按照《募集說明書》的提示,認購、受讓債券的持有人視同接受募集說明書的約束,遵守各項權利義務約定。因此,《募集說明書》是確定涉案債券發(fā)行中原告和被告權利義務主要內容的依據(jù)。根據(jù)《募集說明書》的相關條款,被告應向債券持有人足額償付本金和利息,而被告至今未能按時支付,已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原告按照約定,宣布案涉?zhèn)?021年3月19日加速到期,本院予以認可。2019年4月25日,原告與被告簽署《受托管理協(xié)議》,原告成為案涉?zhèn)氖芡泄芾砣?。債券持有人某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原告以受托管理人的名義提起訴訟,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19**01”公司債券本金130,690,000元以及至加速到期日期間的債券利息,于法有據(jù),應予支持。對于債券利息的金額,原告主張的計息標準日利率為年利率/360,并未有相關合同依據(jù),本院調整為日利率=年利率/365,故至加速到期日期間的債券利息為8,145,746.63元。關于逾期利息,《募集說明書》明確約定,“對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發(fā)行人將根據(jù)逾期天數(shù)按逾期利率向債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為本次公司債券票面利率上浮50%”,故原告主張的逾期違約金計算標準具有明確的合同依據(jù)?!赌技f明書》約定的逾期違約金計算標準,尚屬合理,且不違反法律的規(guī)定,應予支持。關于原告主張的律師費,具有合同依據(jù),且律師費金額并未超出合理范圍,本院予以支持。關于原告主張的訴訟財產(chǎn)保全責任保險費76,485元,并未有相關依據(jù),本院難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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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款不換只有聊天記錄起訴能打贏嗎
的合意,再結合轉賬記錄自然勝訴的概率是很大的。法律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六條原告僅依據(jù)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zhí)峁┳C據(jù)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jù)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2014年,簡某向肖某借款。2015年,簡某以未實名認證微信名稱確認尚欠肖某6.6萬元。肖某據(jù)此訴請簡某償還。②本案中,依據(jù)肖某及與銀行交易對賬單中體現(xiàn)的轉賬時間、數(shù)額、名稱,結合證人證言,推定收款人即本案被告簡某。同時依據(jù)雙方微信聊天記錄內容,認定雙方借貸關系成立,且借款金額6.6萬元,判決簡某歸還肖某6.6萬元及相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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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債務人借離婚轉移財產(chǎn),債權人怎么辦
在經(jīng)過離婚后再進行財產(chǎn)的不正當轉移,這一舉動極有可能會被視為惡意的債務逃避行為。依照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的明確規(guī)定:當債權人發(fā)現(xiàn)債務人通過放棄自身所有的債權、撤銷對債權的擔保、以無償形式轉讓任何形式的財產(chǎn)權益以及惡意拖延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時,以至于影響到債權人的整體債權實現(xiàn),那么此時,債權人便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債務人的這些違法行為。另外,第五百三十九條也作出相應規(guī)定:債務人通過以極其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自有財產(chǎn)、以極高不合理性獲取他人之財產(chǎn)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承擔擔保義務,從而對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產(chǎn)生不利影響,而債務人的相對人在此情況下明知或應知此情況,則債權人亦可據(jù)此理由向法院提出訴訟,申請撤銷債務人的上述不當行為。在整個訴訟過程中,若被告選擇在這個關鍵時刻離婚并進行財產(chǎn)轉移,只要債權人能夠提供充分證據(jù)證明這樣的行為已經(jīng)嚴重損害到了其自身的債權實現(xiàn),那么他們就有權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向法院提出訴訟,申請撤銷相關的違法行為,以此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二、【相關案例:切記該撤銷權在指導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行駛】法院認為,本案為債權人撤銷權糾紛,根據(jù)《合同法》第七十四條“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chǎn),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chǎn),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之規(guī)定,劉某作為債權人,鐘男作為債務人,劉某認為鐘男通過離婚協(xié)議無償轉讓財產(chǎn),對其債權造成損害,有權提起本案訴訟。根據(jù)《合同法》第七十五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fā)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之規(guī)定,劉某提起本案訴訟,必須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該一年時間為除斥期間,而除斥期間是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存續(xù)期間,因該期間的經(jīng)過發(fā)生權利消滅的法律效果。對于鐘男與歐女《離婚協(xié)議書》的內容,劉某在(2016)粵0184民初4212號案件審理過程中已提交,該證據(jù)為劉某自行查詢,時間為2016年12月7日,故劉某從該日開始已知悉鐘男、歐女《離婚協(xié)議書》中關于分割財產(chǎn)的內容,應當知道撤銷事由,其主張的撤銷權行使期間應從該時間開始起算。劉某于2019年8月9日提起本案之訴,也已超過一年時間。劉某表示其撤銷權行使期間應從其訴鐘男、歐女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判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起算,但該時間并非劉某知道或應當知道鐘男處分財產(chǎn)行為發(fā)生之日,劉某該主張不能成立。綜上,劉某未在一年的撤銷權行使期間行使撤銷權,現(xiàn)其提起撤銷權之訴,已超過法定期間,其主張的撤銷權業(yè)已消滅,故對其訴請,依法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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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支付債券本息時應按債券票面利率還是LPR標準主張逾期利息
直接關系到債券持有人的利益與市場的穩(wěn)定。然而,當發(fā)行人因故未能按期償付債券本息時,如何確定逾期利息的支付標準成為了一個關鍵問題。本文將以一起具體案例為基礎,探討在逾期支付債券本息的違約情形下,應按何種標準支付逾期利息,以期為類似法律爭議提供參考。一、法律分析與依據(jù)1.訴訟主體資格問題:根據(jù)《全國法院審理債券糾紛案件座談會紀要》的精神,債券持有人在特定條件下有權直接提起訴訟,特別是當受托管理人未能有效履行職責時。本案中,雖然債券持有人未經(jīng)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即提起訴訟定,但直接起訴并不必然違反法律規(guī)定。2.逾期利息的法律依據(j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全國法院審理債券糾紛案件座談會紀要》的相關規(guī)定,合同未約定逾期利息的,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支付逾期利息,且該利息的計算標準應合理反映債權人的損失。逾期利息,作為對違約行為的一種經(jīng)濟制裁措施,旨在補償守約方因對方違約所遭受的損失。在債券合同中,雖然可能未直接約定逾期利息的計算方式,但根據(jù)《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違約方應承擔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因此,逾期利息的支付具有法律依據(jù)。3.逾期利息的計算標準:在缺乏具體約定的情況下,采用票面利率作為逾期利息的計算基準,既體現(xiàn)了對合同原意的尊重,也確保了對債權人損失的合理補償,同時符合市場慣例和公平原則。本案中,法院參考了《全國法院審理債券糾紛案件座談會紀要》第2條的規(guī)定,認為具有還本付息共同屬性的債券應適用相同的法律標準。原告以債券票面利率作為計算逾期利息的標準,既符合市場慣例,也體現(xiàn)了對違約行為的合理懲罰,因此得到了法院的支持。4.債券發(fā)行人單方公告的法律效力本案中,債券發(fā)行人發(fā)布的回售及付息公告中載明“逾期部分不另計利息”,該公告系被告單方意思表示。根據(jù)合同相對性原則,除非債券持有人明確表示接受該條款,否則該公告不能作為雙方合同內容的補充或變更,對原告不具有約束力。盡管《募集說明書》未明確約定逾期利息的計算方式,但債券發(fā)行人單方面發(fā)布的公告聲明逾期不計利息,不能對抗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二、案件背景與爭議焦點本案涉及“某集團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2018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品種一)”的償付問題。原告作為債券持有人,訴請被告償付債券本金及利息,并主張自逾期之日起按年利率7%計算逾期利息。被告則提出抗辯,認為原告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且逾期利息的支付缺乏合同及法律依據(jù),同時指出債券回售及付息公告已明確逾期部分不另計利息。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在債券發(fā)行人逾期支付本息的情況下,逾期利息的支付標準應如何確定?三、實踐意義與啟示1.強化債券合同的規(guī)范性為避免類似爭議的發(fā)生,債券發(fā)行人應在《募集說明書》等文件中明確約定逾期利息的計算標準,確保合同條款的完整性和可執(zhí)行性。同時,債券持有人也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2.維護債券市場的穩(wěn)定性逾期利息的合理確定不僅關系到債券持有人的切身利益,也影響到債券市場的整體穩(wěn)定。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應充分考慮市場慣例和法律規(guī)定,確保判決結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3.提升投資者的法律意識投資者應增強法律意識,了解債券投資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市場規(guī)則。在遭遇違約情況時,應及時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同時也要注意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合同約定。綜上所述,逾期支付債券本息的違約情形下,支付逾期利息不僅是對債權人權益的必要保護,也是債務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逾期利息的支付標準應依據(jù)合同約定、市場慣例及法律規(guī)定綜合確定。在合同未明確約定逾期利息計算方式時,采用債券票面利率作為標準,既符合法律規(guī)定,也體現(xiàn)了司法實踐。對于債券發(fā)行人而言,應重視合同條款的明確性,避免因違約而引發(fā)不必要的法律爭議;對于債券持有人,則應積極維護自身權益,合理訴求逾期利息,確保投資回報不受侵害。本案中,法院以債券票面利率作為計算逾期利息的標準,既體現(xiàn)了對違約行為的合理懲罰,也維護了債券市場的穩(wěn)定和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這一判決結果對于類似案件的審理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景咐吭嫦虮驹禾岢鲈V訟請求,請求判令:1.被告償付“某集團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2018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品種一)”債券本金100,000,000元;2.被告償付“某集團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2018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品種一)”自2019年1月22日至2020年1月21日期間的債券利息7,000,000元;3.被告償付自2020年1月22日起計至被告實際清償債務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損失(以債券本金100,000,000元為基數(shù),按年利率7%計算);4.本案全部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被告某公司辯稱,1.根據(jù)案涉?zhèn)摹赌技f明書》及被告與受托管理人簽署的《受托管理協(xié)議》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原告不具有本案訴訟主體資格。案涉?zhèn)氖芡泄芾砣嗽谡B穆?,其按照《募集說明書》的規(guī)定召集并于2020年6月1日召開了債券持有人會議,會議并未形成通過訴訟手續(xù)解決糾紛的決議,原告擅自起訴違反了會議的決定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如債券持有人會議同意對被告發(fā)起訴訟,也應該先由受托管理人代表全體債券持有人發(fā)起訴訟,只有在受托管理人未按《受托管理協(xié)議》履行其職責的情況下,債券持有人才有權直接向被告提起訴訟進行追索。2.原告主張逾期利息沒有合同及法律依據(jù)?;厥奂案断⒐娴诙l約定,對于登記回售的債券,計息期限為2019年1月22日至2020年1月21日,逾期部分不另計利息,該公告已在相關證券信息發(fā)布平臺予以公告,原告并未對計息規(guī)則提出異議,亦未舉證證明其實際損失。3.原告在未將涉案債券交還給被告的情況下要求被告支付回購款項,存在雙重獲利的可能。被告2020年1月22日發(fā)布的回售及付息公告另載明:本年度計息期限:2019年1月22日至2020年1月21日,逾期部分不另計利息。法院認為,針對被告逾期支付債券本息這一違約情形下應按何種標準支付逾期利息,雙方當事人均確認《募集說明書》中并未作明確約定。被告雖發(fā)布公告表示逾期部分不另計利息,但該公告系被告單方意思表示,對原告不具備約束力。被告認為原告必須針對公告提出異議,嗣后無權主張逾期利息,明顯缺乏法律依據(jù),本院不予支持。根據(jù)《全國法院審理債券糾紛案件座談會紀要》第2條,對具有還本付息這一共同屬性的公司債券、企業(yè)債券、非金融企業(yè)債務融資工具應適用相同的法律標準。現(xiàn)原告以債券票面利率作為計算逾期利息的標準,符合相關法律規(guī)定精神,并無不當,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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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后發(fā)現(xiàn)租賃地是違建,可以解除合同并向房東索要違約金嗎?
合同無效。如果涉嫌租賃場地因房東原因無法繼續(xù)實際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因此遭受損失的,可以向房東索賠。戴律師為您列舉相關案例,方便大家理解。下面這個案例,因房東原因,涉案物業(yè)被拍賣要求騰空,導致無法達成租賃合同目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相關案例介紹:】本案為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原告高某某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確認雙方產(chǎn)權使用合同(合同編號:201610**)及相應的租賃法律關系自2022年7月18日起解除,并于確認合同解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原告辦理廣州市番禺區(qū)市橋街工農(nóng)大街**房的交接手續(xù);2.判令各被告連帶返還剩余租金人民幣212262元;3.判令各被告連帶支付違約金212262元;4.判令各被告連帶承擔本案訴訟費、保全費。事實和理由:被告虛假宣傳涉案公寓是合法開發(fā)的公寓,手續(xù)完備,包返租包收益,可拎包入住,誘導原告購買了廣州市番禺區(qū)市橋街工農(nóng)大街**號大院2號樓**房,成交價為人民幣270000元。簽約磋商過程中,被告卻拿出租賃合同與原告簽約,且虛構所謂的團購費用、簽約咨詢服務費要求原告支付費用。截止2016年12月23日,原告分別支付了房款270000元,以及“團購費”30000元,律師費1200元,合共301200元,被告收到上述款項后向原告出具了收據(jù)。2018年10月,陸續(xù)有租戶反映該樓盤沒有合法的規(guī)劃報建手續(xù),涉嫌違建。后陸續(xù)有很多租戶因為公寓的土地用途存在問題與被告協(xié)商退房或起訴,還有租戶向政府部門投訴違法,包括原告承租的涉案公寓在內的房屋極有可能作為違章建筑而被拆除,涉案公寓使用質量和轉租收益嚴重下降。2018年初期涉案公寓轉租租金水平在2500元/月左右,隨著大量租戶投訴,轉租租金降至幾百元都鮮有人問津,且因該公寓規(guī)劃用途為工業(yè)用途,水電費均為工業(yè)使用收費標準,每月正常使用情況下的水電費超千元,原告只好一再降低租金標準,以減少損失。2022年6月30日,原告在業(yè)主群發(fā)現(xiàn)有業(yè)主轉發(fā)廣州市天河區(qū)法院在公寓電梯間張貼的《執(zhí)行通知書》,得知包括涉案公寓在內的1、2、3、4號樓因另案將被天河區(qū)法院拍賣,天河區(qū)法院通知產(chǎn)權人和實際使用人在一個月內騰空房產(chǎn)并交付天河區(qū)法院,否則天河區(qū)法院將依法采取斷水斷電等執(zhí)行措施強制騰空涉案房產(chǎn)。綜上,涉訟物業(yè)已不能正常使用,由于系被告原因導致無法達成合同目的,原告有權解除合同,根據(jù)涉案合同第8.2條的約定,被告不僅應退還剩余租期租金,還應向原告支付相當于剩余租金金額的違約金。鑒于被告李某某、勞某某系原合同甲方勞某某的法定繼承人,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被告李某某、勞某某應當對本案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一、確認原告高某某與被告劉某某、勞某某(已故)簽訂的《公寓租賃合同》(合同編號201610**)及相應的租賃法律關系于2022年7月22日解除。二、原告高某某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將位于廣州市番禺區(qū)市橋街工農(nóng)大街**號大院2號樓**房交還被告劉某某、李某某、勞某某管業(yè)。三、被告劉某某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原告高某某返還相應租金(即以租金270000元為總額,按每月1125元的標準,扣減從2018年4月8日起計至原告高某某騰退涉訟物業(yè)之日止的租金后所??铐棧?。四、被告李某某、勞某某在繼承勞某某遺產(chǎn)范圍內對上述第三項判決中所確定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五、駁回原告高某某的其余訴訟請求。當事人如果未按照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7668元,由原告高某某負擔3834元,由被告劉某某、李某某、勞某某負擔38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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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夫妻雙方同意離婚,但財產(chǎn)分割有異議怎么辦
的法律分析意見和方案,使勝訴幾率最大化!宗旨:為當事人提供最優(yōu)質的專業(yè)法律服務,為您的合法權益竭盡全力。】───雙方同意離婚但財產(chǎn)有糾紛怎么辦1、雙方同意離婚財產(chǎn)有糾紛,要根據(jù)實際情況決定,如果有漏分的情況,可以申請法院將漏分的財產(chǎn)公平分配,如果是反悔或違反意志訂立的協(xié)議,可以要求重新分割。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chǎn)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chǎn)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jīng)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