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疆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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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了違約怎么辦
非原創(chuàng)(平臺) 發(fā)布時間:2024-07-14 瀏覽量:0
合同簽了違約的辦法是:守約方可以自由選擇讓違約方承擔下列的違約責任:
1.繼續(xù)履行合同;
2.支付違約金;
3.賠償損失;
4.履行定金罰則。
但如果違約是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合同違約訴訟時效是三年。法律快車提醒您,發(fā)生合同違約糾紛的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時效期間的一般規(guī)定是3年,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1.合同沒有履行的,終止履行;
2.已經履行的,恢復原狀或者進行補救,并且要求賠償其履行的損失;
3.違約解除的,違約方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