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撤訴申請書要幾份
一、離婚撤訴申請書要幾份
在離婚案件中,當事人因法定事由或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離婚糾紛時,可以依法向管轄法院提交撤訴申請書,申請撤訴,從而使司法程序歸于終結。離婚撤訴申請書只需要一份交于法院即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guī)定。
當事人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當事人又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因此,一般情況下,撤訴后又起訴的沒有時間間隔限制。但離婚案件比較特殊,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要求間隔六個月才能再次起訴。
二、如何構成離婚呢
對方構成重婚罪離婚的方式是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ㄒ唬┲鼗榛蛘吲c他人同居;
?。ǘ嵤┘彝ケ┝蛘吲按⑦z棄家庭成員;
?。ㄈ┯匈€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ㄋ模┮蚋星椴缓头志訚M二年;
?。ㄎ澹┢渌麑е路蚱薷星槠屏训那樾?。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三、離婚撤訴申請書范本
離婚撤訴申請書范本如下:
申請人:(身份基本情況)
被申請人:(同上)
原起訴(或上訴)案由:
申請人于x年x月x日向你院起訴xx一案。
現因被申請人······(寫明原因),現決定撤回起訴。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申請撤訴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四條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的規(guī)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