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婚內買的的房子屬于誰
來源:壽玲律師
發(fā)布時間:2024-05-08
人瀏覽
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婚內買的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雙方約定歸一方所有的,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婚前財產協議是否公證結合當事人的意愿確定,公證不是生效的必要要件。
一、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婚內買的的房子屬于誰
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婚內買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所有,除非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其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或者該方出資的父母明確表示此房只歸自己的子女所有,在這種情況下,房子就是夫妻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婚前協議需要公證嗎
婚前協議可以公證也可以不公證。夫妻雙方沒有公證的財產約定,只要不違反有關法律的強制性的規(guī)定,就應為有效約定。法律快車提醒您,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三、婚前協議的內容
婚前協議的內容組成結構相對簡單,主要包括時間、地點、締約雙方、約定財產范圍,財產歸屬或分割方式。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財產歸屬約定,按照中國法律規(guī)定,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以上內容由壽玲律師提供,若您案情緊急,法律快車建議您致電壽玲律師咨詢。
壽玲律師主辦律師
幫助過 935人好評:253
南寧市青秀區(qū)佛子嶺路18號德利國際a2座15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