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合同范本

  托運方(簡稱甲方)::李xxx          (以下稱乙方)

公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四川省xx縣xx鎮(zhèn)xx路xxx號

聯系電話:xxxxxxx

承運方:(以下稱乙方):趙xxx               

公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四川省xx縣xx鎮(zhèn)xx路xxx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及國家有關運輸的規(guī)定,經雙方按照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充分協商,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guī)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guī)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guī)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特別約定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guī)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guī)定,按照合同中規(guī)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3.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guī)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guī)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guī)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4.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fā)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guī)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5.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6.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guī)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fā)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fā)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guī)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6.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fā)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7.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8.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9.聯運的貨物發(fā)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10.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guī)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span>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span>3)貨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事項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2.雙方約定通知的送達地址為xxx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合同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大竹縣人民法院起訴進行解決。

  第十四條、合同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五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各主管機關備案二份。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托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