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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責任的依據是什么
非原創 發布時間:2021-06-24 瀏覽量:0
具有一定法律意識的人們應該都知道,一些惡劣的欺詐、傷人行為都是觸犯法律的,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在認定刑事責任時必須要先了解清楚刑事責任的依據。那么刑事責任的依據是什么呢?接下來就由小編為大家進行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刑事責任的依據是什么
依據國家刑事法律規定,對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規定追究的法律責任。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不同之處:
一是追究的違法行為不同:追究行政責任的是一般違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的是犯罪行為;
二是追究責任的機關不同:追究行政責任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決定,追究刑事責任只能由司法機關依照《刑法》的規定決定;
三是承擔法律責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責任是最嚴厲的制裁,可以判處死刑,比追究行政責任嚴厲得多。
刑事責任包括兩類問題:一是犯罪;二是刑罰。
二、能夠構成追究刑事責任的條件
具備犯罪構成要件是追究刑事責任的條件。
犯罪主體必須是達到法律規定的年齡,主觀方面存在故意或過失,犯罪客體和客觀方面要件必須是行為人的行為侵犯了刑事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并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即已構成犯罪,行為人才應負刑事責任。
如果行為不具備犯罪構成要件,不危害社會,或者法律明文規定不負刑事責任,則無刑事責任可言。例如,無責任能力人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或因正當防衛,緊急避險,履行有益于社會的業務上的行為。
三、什么是刑事責任年齡和刑事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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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責任年齡是指刑法所規定的、行為人應當對自己實施的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必須達到的年齡。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條的規定,行為人年齡不滿14周歲的,其行為不構成犯罪,一概不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6周歲的人,犯任何罪,都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于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事責任年齡的計算,以周歲計算,即以過了周歲生日第二天起算;犯罪行為有持續或連續狀態的,就以行為狀態結束之時行為人的實際年齡來確定;跨刑事責任年齡的犯罪,應區別不同年齡段,分別確定是否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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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為人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
在正常情況下,行為人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是一致的。但是,在出現疾病的情況下,辨認自己行為的性質、后果的能力與自我控制的能力也可能分離。只有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都具備,才屬于有刑事責任能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幾種特別情況下的刑事責任能力問題,作了特殊規定:
1、精神病人的刑事責任能力。本法第18條第1款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本法第18條第2款規定: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在同條第3款又規定: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醉酒人的刑事責任能力。本法第18條第4款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以上就是由小編整理收集的關于刑事責任的依據是什么的信息,由上可知,刑事責任是犯罪分子在做出犯罪行為之后應當承擔的責任,刑事責任要考慮兩方面,一是犯罪,二是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