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公司減資逃避債務怎么辦?
現(xiàn)在有不少股東也知道了,在公司欠債還不起錢的情況下,股東如果沒有實際繳納注冊資金,要在認繳注冊資金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所以一旦公司欠債無力償還后,股東就想減少注冊資金來逃避債務。那么,對債權人而言,欠債公司減資逃避債務怎么辦?
案情摘要
1、2020年1月9日,愛蕾公司將興源公司和其股東陳某、劉某訴至法院,要求返還貨款、預期利益等共計220萬元。
2、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兩次向三個被告寄送了訴訟材料,快遞均被退回,原因為“本地址已搬遷”。
3、后法院書記員到被告公司工商注冊地送達,該地已是其他公司的辦公場所。法院只好公告送達。
4、愛蕾公司查詢到兩公司交易起糾紛后,興源公司注冊資本從500萬元減少至50萬元。
5、股東陳某、劉某向市場監(jiān)督局出具了情況說明和擔保函:載明公司債務均已經(jīng)清償,股東愿意以減資前的資產(chǎn)對公司減資前的債務擔責。
庭審過程
三被告庭審時委托律師出庭,答辯稱:興源公司的減資程序是合法的,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是認可的,辦理了合法手續(xù),沒有違法減資的情況,兩個股東不應擔責。
法官觀點
1、公司注冊資本是公司得以正常經(jīng)營,保障債權人最低利益的基礎,公司減資觸及多方利益,公司法對此嚴格規(guī)制。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對減資程序作出嚴格的程序規(guī)定,以保障減資在法定程序內進行,盡可能的保障各方利益。
3、綜合考量本案事實,興源公司沒有按照公司法規(guī)定的程序實施減資,本著平衡公司、公司股東、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原則,判決興源公司的股東陳某、劉某對公司債務在不當減資范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律師評價
欠債公司減資逃避債務怎么辦?
公司欠債后不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減資,股東逃避債務的意圖非常明顯,想通過減資來逃避債務,法律上基本行不通,股東不過是多此一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