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院裁判文書庫?
2023年12月11日,法總公司辦公廳公布最新政策,稱“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深化司法公開”,2024年1月上線全國法院裁判文書庫,該文書庫支持“全國法院干警在四級法院專網(wǎng)查詢檢索裁判文書”。
其實,作為一名律師助理,類案檢索成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通過檢索不同案例,了解不同地區(qū)司法機關針對不同案件如何處理,法律如何適用。某從2023年開始,突然發(fā)現(xiàn)可以檢索到的案例大大減少,部分之前已公開的案例竟被撤回。某從其他法官、書記員處了解到,針對部分裁判文書原則上不上傳。
從2014年1月份開始,全國法院裁判文書庫的建立,為除法院干警外的法律從業(yè)者查詢裁判文書設置了一道圍墻。
可以遇見,明年開始,會出現(xiàn)以下幾種情況:
(1)“關系派”,部分法律從業(yè)者從吹噓自己可以找關系,改變?yōu)榇祰u自己能檢索到類似案件,我能看到別人看不到的;
(2)“可檢派”法律從業(yè)者的出現(xiàn),其他沒有關系,不能勾兌,查詢不到案例的,屬于“免檢派”;
(3)全國法院裁判文書庫的出現(xiàn),使得一些以裁判文書網(wǎng)為生的公司、APP、網(wǎng)站等在寒風中瑟瑟發(fā)抖;
也可以遇見,全國法院裁判文書庫的建立,為法官、檢察官檢索同類型案例提供了便利,法官、檢察官的業(yè)務水平會大大提高。
全國法院裁判文書庫的出現(xiàn),某想考慮以下幾個問題:
(1)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可否適用于此?
(2)當事人提到同類型案例如何裁判,應該如何回復?
(3)法官、檢察官為其他法律從業(yè)工作者查詢同類型案例,能否認定為“為他人謀取利益”?
(4)從其它處獲得的同類型裁判案例,法官、檢察官是否會采納?
(5)能否向法院、檢察院申請檢索同類型案例?
(6)律師之間建立共享數(shù)據(jù)庫,能否被被認定為違法?是否涉嫌犯罪呢?
(7)沒有外部監(jiān)督,內(nèi)部權力如何保障公正行使?
(8)刑事審判參考、公報案例、指導案例能否覆蓋所有疑難復雜問題?
歡迎各位法律工作者提出寶貴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