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上打麻將違法嗎
來源:陳曉偉律師
發(fā)布時間: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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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一般的娛樂行為,不帶有金錢的,不構成犯罪,也不屬于治安案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5〕3號)第九條: 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不以賭博論處。
但是如果以營利為目的,并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構成賭博罪,刑事處罰:(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shù)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shù)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shù)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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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偉律師主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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