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一方當事人未到庭,法院判決離婚的判例
離婚訴訟一方當事人未到庭,法院判決準予離婚的判例
我們在辦理離婚案件的司法實踐中,如果出現(xiàn)一方當事人不到庭,一般情況法院會判決不準離婚,但是也有判離的個例。今天我們就來講一件離婚訴訟當事人一方未到庭法院直接判決離婚的判例,以此給大家提個醒。
2010年3月王某經(jīng)人介紹認識了林某,二人五十多歲都是二婚,經(jīng)過半年接觸二人登記結(jié)婚,婚后感情一直很穩(wěn)定。但是最近兩年2021年以后因為疫情,經(jīng)濟形勢不好,二人收入直線下降,二人的吵架和矛盾越來越多,后來直接大打出手,甚至女方的兒子即男方的繼子也參與其中,繼子也動手毆打男方。使得男方最后不得不遠離他們,離家分居。
后男方起訴離婚,一審雙方在財產(chǎn)分割等方面分歧較大,因為種種原因一審法院判決二人不準離婚。
一年后女方起訴離婚,但是開庭前又因為疫情被告被封控不能出門,沒有到庭,但是女方和法院所在地沒有被封控,可以自由活動,一審法院在電話征求被告的意見,被告雖然電話里稱不同意離婚,請求推遲開庭時間,但是法院仍然認為不能推遲開庭,因為被告已經(jīng)提交了自己書面的答辯意見,雖然男方不同意離婚,但是鑒于這是二人第二次起訴離婚,且第一次為男方起訴離婚,判不離后,這次是女方起訴離婚,因此對二人都想離婚的意愿沒有爭議,所以法官在被告未到庭的情況下直接判決二人離婚。
但是因為被告一方?jīng)]有到庭,財產(chǎn)無法說清,所以一審沒有涉及財產(chǎn)分割的內(nèi)容,只能另行就財產(chǎn)提起離婚后財產(chǎn)分割之訴。
所以,這樣看來法院打破了離婚案件有一方不到庭,不判離婚的慣例,也會有一些特殊情況出現(xiàn)時,可以判決離婚,比如說本案中這是二次起訴,第一次是男方起訴離婚,第二次是女方起訴離婚,即使男方答辯稱不同意離婚,那么法院還是會考慮雙方的實際情況,第二次有判決離婚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