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訂應注意哪些問題?
來源:馮銀豐律師
發(fā)布時間: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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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審查應注意以下條款:
(1)質量條款
(2)驗收條款
(3)支付條款
(4)貨物交付條款
(5)違約條款(衡量違約發(fā)生的概率以及如果違約產生的違約責任是否能承受?)
法務會根據我們所處合同地位及優(yōu)劣勢等多方面考量并審改合同,審改后我們也應注意查看上述條款的約定內容,衡量此單交易我們將可能產生的收益及風險。
2.合同的簽訂:
(1)如果交易對象是公司,要求公司在合同處蓋章(合同專用章或者公章),并要求法定代表人簽字,寫上日期,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簽字,要求代理人提供該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授權委托書。(代理人需要有公司的授權或者其他資料能夠證明其代表公司簽訂合同,否則代理人有可能冒用該公司的名義簽訂合同)。
(2)如果交易對象是個人,要求其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在合同上注明其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在合同中簽字捺印。
3.交易的整個過程是動態(tài)的,即使簽訂合同時我們合同地位處于劣勢,但我們仍可以抓住每次機遇改變雙方合同的地位,從劣勢地位轉化為優(yōu)勢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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