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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害3名同學的初中生故意殺人案最新進展!
非原創(澎湃新聞、新京報、央廣網) 發布時間:2024-03-19 瀏覽量:0
近日,
“3名初中生霸凌同學并將其殺害”
的消息引起社會關注。
據了解,
受害人小光(化名),
為河北省邯鄲市肥鄉區的中學生,
年僅13歲。
記者走訪發現,埋尸地距離其中一名嫌疑人家不過100米,三名嫌疑人和被害人均為留守兒童。據了解,被害人家屬已收到肥鄉區公安局的立案告知書,案由是“故意殺人”,邯鄲警方對媒體表示,張某等三人因涉嫌故意殺人,已被刑事拘留。
15日晚,小光的姑姑王女士告訴記者,小光的媽媽和奶奶因悲痛過度已經住院了,三名嫌疑人均是小光的同學,13歲,其中一名還是小光的同桌。
下午1點58分,由于老人外出,爺爺還曾給孩子打過一個電話。下午5點,再給他打電話的時候,孩子手機處于關機狀態,一直找到晚上10點多未果,于是報警。警方通過視頻監控發現,與小光同行的還有另外3名男同學。3月11日凌晨2點,警察與村書記一起去詢問了這3名學生,3人均表示沒有見過小光。“當時,心里就已經感覺要出事了,我趕緊把孩子電話卡補辦回來,并查詢微信記錄,發現孩子微信曾給其中一名學生轉過幾百塊錢,我立馬把這個情況告訴了警方?!?/span>
在監控視頻和轉賬記錄的證據下,這3名學生才說出小光被埋在了北營村南的廢棄蔬菜大棚內。據報道,警方在附近村沼氣池撈出被害者的手機。
犯罪嫌疑人均為未成年
在廢棄蔬菜大棚里,警方找到了受害人的遺體。裝著遺體的藍色編織袋被抬出來,孩子父親往前沖,但一下子渾身發軟,歪在一旁。警方只讓孩子的舅舅辨認了遺體。舅舅說,孩子臉部損傷嚴重。
3月11日,王家收到了肥鄉區公安局的立案告知書,案由是“故意殺人”。3月15日,記者從邯鄲警方了解到,張某等三人因涉嫌故意殺人,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該案由邯鄲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肥鄉區公安局聯合偵辦,三人的行兇原因仍在調查中。
嫌疑人張某家就在離大棚約100米遠的地方。有村民在案發后見到了從外地趕回來的張某父母,張某親戚告訴記者:“平時這孩子也很穩當,沒想到他能有這么大膽?!?/span>
馬某的父親表示,馬某生于2010年10月。據馬某爺爺回憶,3月11日是周一,早上,孫子和平時一樣收拾接下來一周的住校用品,把牙膏、洗頭膏裝進書包里,沒什么異常。直到下午2點,他接到班主任的電話:“你家孩子被警察帶走了?!?/span>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意味著只有經過最高檢核準追訴,案件才能進入刑事司法程序,由法院經過審判定罪量刑。由于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如果構成重罪且情節極其惡劣,最高可被判處無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相當于未成年人監獄)服刑。
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蘇明月表示,如果最高檢沒有核準追訴,案件就要退回到行政系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矯治教育,送到專門學校,設置專門場所,進行閉環管理。
從民事責任角度來看,無論上述三名初中生最后是否被追究刑事責任,被害人家屬仍可以向侵權行為人及其監護人主張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