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
來源:楊前鋒律師
發(fā)布時間: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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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工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
職工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二、試用期三天被辭退有工資嗎
試用期3天被辭退,不管有沒有簽訂合同,存在事實的勞動關系,付出了勞動,產(chǎn)生了價值,于情于理于法都應當給工資。辭退,說明是公司的主動行為,更應當給工資。一般正規(guī)的公司辭退員工,哪怕只有3天,也會結清工資的。法律快車提醒您,勞動者可以向當?shù)氐膭趧颖O(jiān)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資。
三、試用期內辭職不給工資怎么辦
試用期內辭職不給工資員工可以找公司進行協(xié)商,請求按期支付。如果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由該部門責令公司支付;也可以依法提起勞動仲裁;或者向法院申請工資的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guī)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shù)厝嗣穹ㄔ荷暾堉Ц读睿嗣穹ㄔ簯斠婪òl(fā)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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