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曉輝律師
166-7314-0136
湖南二十一世紀律師事務所
14301*********324
490991332@qq.com
長沙市開福區(qū)中山路589號開福萬達廣場B區(qū)商業(yè)綜合體(含字樓)22009 22010
微信掃一掃 關注我
工傷保險待遇糾紛與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如何區(qū)分和適用?
作者:馮曉輝律師 發(fā)布時間:2024-07-02 瀏覽量:0
司法實踐中,由于勞務關系具有臨時用工性質,雙方未訂立書面合同、未明確約定權利義務的情況較為普遍,尤其是建筑行業(yè),存在很多施工單位將工程發(fā)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的情形,若用人單位未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便容易出現工傷保險待遇糾紛與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之間的競合,勞動者該如何選擇維權方式,也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guī)定,工傷保險待遇糾紛必須經過仲裁前置程序,先申請工傷認定。而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者在辦案流程、辦案期限以及其他方面均存在很大的不同。
一、辦案流程及期限。
按最長期限來算,走完整個工傷流程需要:勞動關系確認(2+6+3=11個月)+工傷認定(15+60+20=95天=3個月)+工傷認定的行政訴訟(6+3=9個月)+勞動能力鑒定(2個月)+工傷待遇(2+6+3=11個月+執(zhí)行的期限不確定)=36個月+執(zhí)行的期限+各個環(huán)節(jié)可能存在中止、延期的時間,而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只有一審和二審(6+3=9個月)程序。
二、責任劃分。
工傷賠償不劃分責任,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適用過錯責任原則。
三、賠償項目。
序號 |
工傷賠償 |
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 |
1 |
醫(y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
醫(yī)療費、康復費、后續(xù)治療費; |
2 |
住院伙食補助費; |
住院伙食補助費; |
3 |
交通食宿費; |
交通和住宿費; |
4 |
傷殘輔助器具費; |
輔助器具費; |
5 |
生活護理費; |
護理費; |
6 |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殘疾賠償金; |
7 |
一級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 |
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 |
8 |
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 |
營養(yǎng)費; |
9 |
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
精神損害撫慰金; |
10 |
停工留薪期工資; |
誤工費; |
11 |
鑒定費。 |
鑒定費。 |
工傷賠償以三個一次性和停工留薪期工資為主,而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以誤工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為主,計算依據不一樣,賠償項目不一樣,計算出來的結果也會不一樣。
結合相關案例,分析二者在賠償金額方面有何不同。
工傷:楊某在工地上班,崗位是木工。2023年5月,楊某在二層支模架上綁扎梁架時不小心摔傷,隨后送往長沙某醫(yī)院進行治療,住院11天,被診斷為雙側第6、右側第7肋骨骨折。事故發(fā)生后,用人單位僅墊付了醫(yī)療費用。2023年11月,楊某經長沙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構成十級傷殘。隨后,楊某向長沙市某區(qū)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了仲裁。經仲裁委裁決,用人單位支付楊某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等共計169473元。
勞務:陳某與長沙某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擔任該公司外賣騎手一職。2022年3月,陳某在派送途中,因雨天路面濕滑致騎車摔傷。事發(fā)后,公司墊付了醫(yī)療費、器具費和護理費。后經某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陳某構成九級傷殘。雙方因對賠償金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陳某起訴至法院,要求公司賠償誤工費、護理費、營養(yǎng)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宿費、殘疾賠償金、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鑒定費等各項賠償費用共計424391元。經法院主持調解,除前期已經墊付的醫(yī)療費、器具費、護工費等72440元之外,公司一次性再向陳某賠付90000元。
上述兩個案例中,楊某構成十級傷殘,陳某構成九級傷殘,但金額卻相差了二十多萬元。關鍵點在于,陳某僅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這一項,便主張了十幾萬元。即使陳某自身存在過錯,賠償金額也是高于工傷賠償標準的。
因此,當勞動者在從事職業(yè)活動中遭受事故傷害,出現了上述兩種維權方式的競合時,可以結合自身的經濟狀況以及時間成本等因素,選擇一條對自己最為有利且最高效的維權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