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兩個月偵查期滿怎么辦
來源:崔健律師
發布時間: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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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批捕后兩個月偵查期滿的處理方法是案件情況復雜,并且偵查工作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的情況可以延長偵查期限,若偵查完成,有證據證明且犯罪事實清楚的,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
一、批捕后兩個月偵查期滿怎么辦
批捕后兩個月偵查期滿如下處理:
1.批捕后兩個月偵查期滿,如果案件復雜且偵查工作尚未完成,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請延長一個月的偵查期限。
2.如果偵查工作在延長后的兩個月內仍未能完成,且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犯罪事實,應當釋放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3.如果偵查工作在延長后的兩個月內完成,并且證據充分,犯罪事實清楚,公安機關會將案件移送給檢察機關,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二、批捕后兩個月偵查期滿會留有案底嗎
一般不會,偵查終結是偵查程序的最后一項工作,也是偵查程序的一個必經階段。它要求偵查機關通過對已收集證據的審查判斷,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并向檢察機關提出起訴意見或者作出撤銷案件的決定。法律快車提醒您,如果確定有罪,被判刑罰,就會有案底,否則沒有案底。
三、批捕后兩個月偵查期滿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嗎
可以取保候審,只要符合以下取保候審的條件就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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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健律師主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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