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進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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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有商標證為什么他人還可以使用?
非原創 發布時間:2024-03-01 瀏覽量:0
從青花椒案來分析下原因
案情簡介:
2016年4月6日,上海萬x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受讓取得第12046607號“青花椒”注冊商標,核定使用在43類餐飲服務項目上
2021年5月21日,上海萬x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發現溫江五x婆青花椒魚火鍋店在店招上使用“鄒x匠 青花椒魚火鍋”字樣。故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
法院認為:
一審法院認為,五x婆青花椒魚火鍋的被訴行為構成商標侵權。法院判決,五x婆青花椒魚火鍋立即停止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字樣的標識;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萬元。被告不服判決,后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五x婆青花椒魚火鍋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屬于正當使用,雖然店招上有相同,但溫江五x婆青花椒魚火鍋店在“青花椒”字樣前面附加自己的注冊商標“鄒x匠”標識,沒有單獨突出使用“青花椒”?!扒嗷ń贰笔褂迷隰~火鍋之前,是對其特色菜含有調料的描述,并非商標權使用,不具有識別商品服務來源的作用,其使用行為不構成侵權,不應承擔侵權責任。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應該糾正。
判決結果 :
一審判決:五x婆青花椒魚火鍋立即停止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字樣的標識;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萬元。
二審判決:撤銷一審判決,駁回上海萬x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并承擔一審、二審案件受理費。
律師解析:
本案原告是擁有“青花椒“商標證書的,并且與被告的餐飲服務類別一致,但法院最終認為被告不構成商標侵權,本律師認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碰瓷式維權,對二審法院的改判感到欣慰,因為這是一起關系民生的典型案件,自從青花椒案判決后,四川的商戶又重新將”青花椒魚“用于門頭上,重新恢復了市場秩序。
青花椒作為一個原料,其在餐飲上使用,特別是在調料上使用是缺乏顯著性的,根據商標法規定,缺乏顯著性的商標應該駁回注冊申請,而原告將青花椒注冊在43類雖然有一定顯著性,但其顯著性很弱,其注冊行為本身就是一種不誠信的行為,是妨礙公平競爭、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目前國內還有很多以起訴維權獲利為目的的商標注冊申請,隨著商標法的愈加完善,此類碰瓷式維權不僅是違反道德底線,嚴重的還會觸碰刑法。
通過本案,本律師建議注冊商標時一定要本著誠信經營,合法合規使用,特別是一些網絡用語、常規口語、有歧義有爭議的用語,有違背公序良俗的用語等注冊時要咨詢專業人員,以免給企業經營造成不利影響。比如:藍瘦香菇,饃菜湯、恭喜發財、洪荒之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