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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后起訴離婚會判決離婚嗎?
非原創(chuàng) 發(fā)布時間:2024-02-24 瀏覽量:0
在探討這個問題前,我們首先要清楚為什么要選擇半年后起訴離婚,根據民法典第127條第7款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yǎng)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這條規(guī)定對判決離婚后一方再次起訴離婚做出了時間限定。換句話說,通常情況下,首次判不離婚后要滿六個月后才能起訴離婚。
那么,回到問題本身,半年后再次起訴離婚會判離婚嗎?這就需要明確法院判決離婚最核心的焦點,根據民法典第1079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換句話說,法院判決準予離婚最核心的焦點在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只要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就會準予離婚。
另外,在第一次判不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的,一方再次起訴離婚,法院應當準許離婚。換句話說,首次判不離滿六個月后,一方對于再次起訴離婚,還是沒有十足把握,也可以選擇用時間換結果,做出更為穩(wěn)妥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