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簽合同單位怎么賠償

  不簽合同單位的賠償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雙倍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第二個月開始支付直至簽訂勞動合同前一日,或勞動關系終止前一日。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簽過勞動合同能辭職嗎

  簽過勞動合同能辭職。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辭職;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要求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的簽訂需要一式幾份

  正規(guī)的勞動合同是一式兩份。法律快車提醒您,一式兩份的勞動合同,應該給勞動者一份。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