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寧婚姻登記中心協(xié)議離婚需要哪些資料
來源:吳安成律師
發(fā)布時間: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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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雙方親自到場辦理;
二、離婚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
三、請出示有效身份證、結(jié)婚證、戶口本原件、三證相同一致;
四、戶口婚姻狀況顯示為已婚;
五、女方到常寧市計生服務站查環(huán)查孕證明;
六、雙方三張紅色單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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