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罰則的法律規(guī)定
定金罰則的法律規(guī)定有什么內(nèi)容?定金罰則是給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quán)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雙倍返還定金的原則。我國《合同法》和《擔保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定金罰則作了詳細規(guī)定,下面在本文詳細介紹。
一、什么是定金罰則
所謂定金罰則,是指給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quán)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約定內(nèi)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定金罰則適用應符合的條件:
1、需要有定金的實際交付。因為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如果定金沒有實際交付,在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或者不訂立主合同時,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2、主合同必須有效。這是由定金合同的從屬性決定的,如果主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即便當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實,也不能適用定金罰則。但是,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卻不一定無效。
3、當事人不履行債務且無法定免責情形。如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
二、定金罰則的法律規(guī)定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qū)Ψ浇o付定金作為債權(quán)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quán)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擔保法》
第六章 定金
第八十九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qū)Ψ浇o付定金作為債權(quán)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quán)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九十條 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條 定金的數(shù)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三、定金罰則的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00年9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3次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00年12月13日起施行
2000年12月8日
六、關(guān)于定金部分的解釋
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quán)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經(jīng)履行或者已經(jīng)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響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第一百一十七條 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對解除主合同后責任的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定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zhì)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quán)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一十九條 實際交付的定金數(shù)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shù)額,視為變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異議并拒絕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第一百二十條 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約定內(nèi)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第一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shù)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因合同關(guān)系以外第三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