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回遷安置房后被拆遷安置人口主張居住權應否受到法律保護?
來源:李大偉律師
發(fā)布時間: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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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回遷安置房后被拆遷安置人口主張居住權應否受到法律保護?
關鍵詞:回遷安置房,被拆遷安置人口,居住權,法律
【案情回顧】2012年7月李某通過中介公司的居間介紹,在某小區(qū)購買張女士的一套二手房。7月15日雙方簽訂了《 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約定:張女士將位于某小區(qū)的1203號房屋出售給李某,房屋總價款為190萬元,李某通過公積金貸款方式支付購房款,于本合同簽訂后九十日內辦理房屋權屬轉移手續(xù)。
合同簽訂后,李某按照合同約定向張女士支付了購房首付款90萬元,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了辦理貸款的相關材料,2012年9月公積金貸款中心通知已經(jīng)批貸,讓雙方盡快去辦理過戶手續(xù),之后拿房本去便可放貸。
隨后,雙方于9月3日辦理了過戶手續(xù),取得房產(chǎn)證后,張女士便將房屋交付給李某。因李某購房是為了結婚使用,房屋交付后,李某便對房屋進行了精心裝修并入住。小兩口正在為自己有了一個溫馨的小家而歡喜不已,突然一紙訴狀徹底擾亂了他們的生活。
原來,這個房子最早是回遷安置的房屋,被拆遷安置人口王某、王某某、王某某某等人將李某告上法庭,要求確認他們對李某購買的房屋享有居住權。這下可把小兩口急壞了,當時買房子時出賣人張女士及中介公司都沒有告知該房屋有糾紛,再說李某已經(jīng)將房買下并辦理了過戶,怎么可能還有其他人的居住權呢?小兩口認為自己占理兒,便獨自出庭應訴。
可是令李某萬萬沒有想到的是,該案經(jīng)過 人民法院審理,一審竟然支持了 王麗、王云、王剛等人的訴訟請求。拿到判決書后,李某頓時懵了,帶著判決書直奔律所向筆者求助。
法院判決
人民法院經(jīng)過審理后,依法作出判決:
原告 王某、王某某、王某某某等人對某小區(qū)的1203號房屋有居住使用權。
一審判決后,李某在筆者的建議下,以侵犯善意第三人合法權益為由提起上訴, 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過審理后,判決:
撤銷原判,駁回王某、王某某、王某某某等人的訴訟請求。
【律師剖析】
本案是涉及回遷安置房買賣引發(fā)的糾紛,因回遷安置房往往會涉及諸多被拆遷安置人口,如果在拆遷協(xié)議中進行列明,原則上這些被拆遷安置人口對分得的房屋都是享有居住權的,但是筆者認為,該居住權并非沒有限度和限制。
結合本案的情況,李某在購買訴爭房屋時是善意的,且其對房屋有糾紛并不知情,是在一審過程中他才得知房屋是拆遷安置房,有其他安置人口。
另外,李某系通過中介公司購買了訴爭房屋,其向中介公司支付了全額的中介費,并且按照市場價成交。李某與張女士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后,已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付款義務,并在公積金貸款中心批貸之后,雙方共同辦理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依據(jù)我國物權法的相關規(guī)定,李某已經(jīng)構成善意取得。
關鍵詞:回遷安置房,被拆遷安置人口,居住權,法律
【案情回顧】2012年7月李某通過中介公司的居間介紹,在某小區(qū)購買張女士的一套二手房。7月15日雙方簽訂了《 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約定:張女士將位于某小區(qū)的1203號房屋出售給李某,房屋總價款為190萬元,李某通過公積金貸款方式支付購房款,于本合同簽訂后九十日內辦理房屋權屬轉移手續(xù)。
合同簽訂后,李某按照合同約定向張女士支付了購房首付款90萬元,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了辦理貸款的相關材料,2012年9月公積金貸款中心通知已經(jīng)批貸,讓雙方盡快去辦理過戶手續(xù),之后拿房本去便可放貸。
隨后,雙方于9月3日辦理了過戶手續(xù),取得房產(chǎn)證后,張女士便將房屋交付給李某。因李某購房是為了結婚使用,房屋交付后,李某便對房屋進行了精心裝修并入住。小兩口正在為自己有了一個溫馨的小家而歡喜不已,突然一紙訴狀徹底擾亂了他們的生活。
原來,這個房子最早是回遷安置的房屋,被拆遷安置人口王某、王某某、王某某某等人將李某告上法庭,要求確認他們對李某購買的房屋享有居住權。這下可把小兩口急壞了,當時買房子時出賣人張女士及中介公司都沒有告知該房屋有糾紛,再說李某已經(jīng)將房買下并辦理了過戶,怎么可能還有其他人的居住權呢?小兩口認為自己占理兒,便獨自出庭應訴。
可是令李某萬萬沒有想到的是,該案經(jīng)過 人民法院審理,一審竟然支持了 王麗、王云、王剛等人的訴訟請求。拿到判決書后,李某頓時懵了,帶著判決書直奔律所向筆者求助。
法院判決
人民法院經(jīng)過審理后,依法作出判決:
原告 王某、王某某、王某某某等人對某小區(qū)的1203號房屋有居住使用權。
一審判決后,李某在筆者的建議下,以侵犯善意第三人合法權益為由提起上訴, 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過審理后,判決:
撤銷原判,駁回王某、王某某、王某某某等人的訴訟請求。
【律師剖析】
本案是涉及回遷安置房買賣引發(fā)的糾紛,因回遷安置房往往會涉及諸多被拆遷安置人口,如果在拆遷協(xié)議中進行列明,原則上這些被拆遷安置人口對分得的房屋都是享有居住權的,但是筆者認為,該居住權并非沒有限度和限制。
結合本案的情況,李某在購買訴爭房屋時是善意的,且其對房屋有糾紛并不知情,是在一審過程中他才得知房屋是拆遷安置房,有其他安置人口。
另外,李某系通過中介公司購買了訴爭房屋,其向中介公司支付了全額的中介費,并且按照市場價成交。李某與張女士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后,已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付款義務,并在公積金貸款中心批貸之后,雙方共同辦理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依據(jù)我國物權法的相關規(guī)定,李某已經(jīng)構成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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