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緩刑單位會知道嗎
被判緩刑單位會知道,是有犯罪記錄的,單位能查到。緩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zhí)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因此單位一般是會知曉的。被告人的行為經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符合犯罪構成要件的,應當作出有罪宣告。緩量刑不同于緩宣告制度,緩宣告,是對有悔改希望的人犯暫時不作刑的宣告,在一定期間內,如果沒有新罪就不再作有罪的判決。緩量刑是以宣告行為人有罪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決,更能體現罪刑法定原則。
二、判緩刑的條件是什么
1.判處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犯罪情節(jié)較輕。
《刑法》第七十二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ㄒ唬┓缸锴楣?jié)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ㄈ]有再犯罪的危險;
?。ㄋ模┬婢徯虒λ幼∩鐓^(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qū)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zhí)行。
三、判緩刑取決于檢察院還是法院
判緩刑取決于法院,而不是檢察院,檢察院有檢察建議權,也有司法監(jiān)督權,但司法審判權在法院,檢察建議是司法審判的重要參考依據,但不是決定依據,決定依據在法律,決定權在法院或審判合議庭。法律快車提醒您,檢察院認為符合緩刑條件,可以向法院建議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