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怎么判?
來源:高志富律師
發(fā)布時間: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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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條的規(guī)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 非法拘禁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權(quán)。所謂人身自由權(quán),是指以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為內(nèi)容的人格權(quán)。也就是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之中,能夠按照自己的意識決定自己行為的一項權(quán)利。 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正常生活、生產(chǎn)、學習的一個基本保障,如果失去了自由,這一切都無從談起。 一般情況下,非法拘禁罪的話是一個比較嚴重的罪行。但是,如果非法拘禁的過程中,致人死亡的,它的起刑點就更高,按照法律規(guī)定要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時,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使用了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根據(jù)刑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我們要擇一重罪進行處罰,以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進行處罰。同時,這個犯罪還可能與綁架罪等其他罪名相競合,這一點我們也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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