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現實生活中,夫妻兩人感情破碎,已經無法繼續堅持下去往往選擇離婚,對于二人子女的關系并不因婚姻關系解除而消失。那么哺乳期孩子撫養權怎么判?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法律快車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哺乳期孩子撫養權怎么判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3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這是因為用母乳哺養,對嬰兒的生長發育最為有利。從嬰兒的生長發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后,凡是正處于用母乳喂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

  而對不用母乳喂養的孩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作了如下司法解釋:

 ?。ㄒ唬﹥芍軞q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

 ?。ǘ┠赣H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親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親生活的。

 ?。ㄈ└改鸽p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親生活。這里要求父親的撫養條件和撫養環境,必須是對撫養兩周歲以下子女的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哺乳期孩子撫養權

  二、一方離婚后撫養權歸誰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雙方離婚以后,如果孩子不滿兩周歲的,原則上由母親直接撫養。已滿兩周歲的,撫養權協商不成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女子的原則判決。已滿八周歲的,要尊重孩子的真實意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三、哺乳期離婚孩子歸誰撫養權

  父母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綜合以上論述能夠得知,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一般情況下是將撫養權判給母親,以上就是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哺乳期孩子撫養權怎么判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法律快車,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