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責任書對方不簽字怎么辦
一、交通責任書對方不簽字怎么辦
交通責任書對方不簽字不會對交通責任認定書產生影響。簽字僅是交警部門的送達方式。交警將按照法定程序將事故認定書送達至當事人,當事人不簽字不僅不影響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效力,而且還可能損害自身利益。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
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在固定現(xiàn)場證據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xiàn)場,恢復交通。撤離現(xiàn)場后,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xiàn)場固定的證據和當事人、證人陳述等,認定并記錄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的時間等,并根據本規(guī)定第六十條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具備當場制作條件的,交通警察應當在三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當事人簽名,并現(xiàn)場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拒絕簽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應當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注明情況。
二、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了可以改嗎
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了可以改,但需要符合修改條件。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確實存在錯誤的,那么會修改。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三、交通事故認定書什么時候出來
交通事故認定書十日內出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時間限制是自現(xiàn)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法律快車提醒您,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