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樣判斷合同的法律效力
判斷合同的法律效力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簽約能力。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必須有對價或約因。
3.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4.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
5.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二、確認合同效力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合同效力確認的訴訟時效是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超過三年的,法律不予保護當事人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權利。
法律快車提醒您,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無效合同的效力
1.無效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自始無效,主要是指是自合同成立之時合同就沒有法律效力。這是因為,合同無效的原因常常存在于合同成立之際。因為,盡管確認合同無效,撤銷合同的行為的發(fā)生與合同成立有一定的時間間隔。但確認和撤銷的行為是具有溯及力的,即溯及合同成立之時。
2.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在部分合同內容無效的情況下,如果無效部分不會影響到合同的其他部分,則其他部分仍然有效。這種情況通常發(fā)生在非實質性條款或非主要條款無效的情況下。如果無效部分影響到其他部分,則其他部分也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