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酒犯罪可以從輕減輕么
醉酒犯罪一般不可以從輕減輕,但是如果有自首、立功等情形可以從輕處罰。
法律快車提示,根據《刑法》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二、酒后犯罪認定為故意還是過失
如果行為人在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過程中對自己行為的危害性及其后果是明知的,并希望或放任其發生的,即為故意,否則,應推定為過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四條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過失犯罪】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三、醉酒犯罪幾年內不得取得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如果是營運車輛,則5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如果是非營運車輛,則不受申領時限限制;如果是營運車輛,則10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如果是非營運車輛,則5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即使重新考取之后也不能駕駛這一類型的營運車輛。